湖南省财政厅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6年09月30日 00:00 【字体:
  根据《预算法》有关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63号)有关各省直单位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并予以公开的文件精神,我厅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湖南省财政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省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省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省与市州、县市,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参与涉外财政、债务等的国际谈判并签订有关协议、协定。

  3、承担省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省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省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省财政总决算;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省本级、全省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省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按规定管理乡镇财政工作。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其他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省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研究制定省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或报请省人民政府审批地方税收的减免工作。按规定承担地方关税管理的有关工作。

  7、负责制定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省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省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省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省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和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省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省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研究、支持、指导全省公私合作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12、负责管理全省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会计行政法规规章,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4、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2015年我厅内设办公室、综合处(湖南省津补贴工作办公室)、税政法规处、预算处、国库处、行政政法处、教科文处、经济建设处、农业处、社会保障处、企业处、对外经济贸易处、金融与债务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办公室)、资产管理处、会计处、绩效评价处、乡镇财政管理处(湖南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政府采购处、财政监督检查局、财政监察一处、财政监察二处、财政监察三处、政策研究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机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等处室27个;所属事业单位有湖南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湖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湖南省县域经济与产业发展融资中心、湖南省财政厅信息网络中心、湖南省投资评审中心、湖南省财政稽查办公室、湖南省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湖南省利用国外贷款管理办公室、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湖南省财政统发工资中心、湖南省资产评估管理中心、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湖南省会计管理中心、湖南湖南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财政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16个,其中: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14个,差额经费补助事业单位2个(湖南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三)人员编制情况

  2015年末,我单位共有编制468人(不包含所属公司的编制),其中行政编制241人,事业编制227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409人,另有离休人员12人,退休人员137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

  经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省级部门预算批复,我厅2015年收入预算10054.0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872.5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101.5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80万元)。

  支出总预算1005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27.5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0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9.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45万元);项目支出4026.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56.5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5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补贴支出520万元)。

  (二)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2015年度总收入12877.5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52.7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24.80万元。

  2015年度总支出1268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00.22万元,占总支出的57.53%;项目支出5387.75万元,占总支出的42.46%

  (三)2015年支出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厅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15年基本支出7300.22万元,较上年增加699.92万元,增长10.60%

  工资福利支出3933.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88%较上年增长12.24%。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调增工资和离退休费提标;二是绩效考核奖励标准较上年提高;三是补发2013年招录的15名公务员和调入人员的住房补贴;四是抚恤金增多。

  商品和服务支出1479.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27%,较上年增加19.23%;主要原因一是物业管理成本增加,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增加较多;二是根据20146月起施行的《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伙食补助和交通补贴标准均有所提高。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86.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84%,较上年增长1.73%,基本持平。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系我厅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包括行政工作专项支出和运行维护专项支出。行政工作专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预决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稽查、农业综合开发、财政科研改革、法规宣传、监督检查、全省财政干部培训、全省会计资格(含会计证、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考务、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及非税票据印刷等方面;运行维护专项支出,主要用于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管理等全省财政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和维护以及机关大院房屋设备维修维护等方面。2015年项目支出5387.75万元,比上年减少36.10%。主要原因一是为保障基本支出,压缩了项目支出预算;二是2015年由于人员、机构调整,多项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的检查未如期结算,委托业务费支出减少;三是2014年信息中心机房设备和楼道网络设备统一更换,支出基数大,造成2015年信息化建设支出较上年减少37%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5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09.49万元,比上年618.99万元减少109.5万元,降低17.6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4.82万元,与上年74.6万元基本持平。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比年初预算75万元减少0.18万元,降低0.24%

  公务接待费支出166.76万元,与上年167.46万元基本持平。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比年初预算减少21.24万元,降低11.3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7.91万元,比上年376.93万元减少109.02万元,降低28.92%。比预算减少112.09万元,降低29.49%,主要原因为一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原拟更换车辆未更换;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各项规定,严格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大型维修实行定点单位报价“PK”方式,运行维护费支出大幅减少。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评价情况

  对照湘财绩〔20163号文件规定的考核指标,我厅从预算编制、预算配置、预算执行和管理等方面对201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算配置指标

  编制数468人,在职人员409人,在编制控制范围内,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7.39%。三公经费本年预算数643万元,上年预算数681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5.58%,控制较好。

  (二)预算执行指标

  2015年年末结余为2406.62万元,剔除非税收入结余1340.77万元,预算完成率92.70%2015年年初预算9974.08万元,年中追加预算2778.70万元,剔除政策性追加人员经费因素1261.49万元(其中:离休干部医疗费补助200万元;绩效考核奖励661.19万元;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离退休费提标预发349.10万元;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提标资金51.2万元。),预算控制率为15.21%。无新建楼堂馆所情况。

  (三)预算管理指标

  2015年我厅预算管理各项指标控制较好。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1479.86万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559.58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69.10%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509.49万元,预算安排数643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79.23%。政府采购预算数2590万元,实际政府采购金额2693.99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104.01%,实现了应采尽采。2015年我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预算管理:

  1、规范管理厅机关财务

  2014年底,我厅根据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湖南省财政厅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湘财办〔201417号),2015年我厅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加强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出国费管理。按照《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购〔20151号)文件要求,严格公务机票的报销管理。对违反文件规定的有关公务支出一律不予报销,较好的落实了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厅机关财务。

  2、从严控制各项经费尤其是三公经费支出

  突出重点工作和重点开支项目,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特别是对三公经费支出,更是按要求严格把关。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和定点保险,否则不予付款,有效控制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对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及我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严控接待人数及标准,公务接待费支出得到了进一步控制;对公务出国(境)费用,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以预算数控制公务出国(境)人次。

  3、认真落实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

  按照统一要求和部署,我厅分别于2015313日在门户网站公开了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于201595日公开了2014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社会反响良好,圆满完成了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

  4、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为实现厅机关固定资产的信息化动态管理,我们整理和完善相关资产数据模板,完成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录入工作。

  (四)履职效益指标

  2015年全厅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困难,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谋发展、促改革,继续保持了全省财政平稳运行的良好态势,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深入推进财税改革,稳定经济增长,推行减税降费,保障改善民生,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绩。2015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4011亿元,比上年增长10.3%,其中,地方收入2515.4亿元,同比增长11.2%,上划中央收入1495.6亿元,同比增长8.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过200亿元的市州达到6个,其中长沙市突破千亿,超过20亿元的县市区达到23个。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5728.7亿元,比上年增长14.2%。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行政效能方面,我厅切实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规范行文程序,严格行文规则,控制文件规格。减少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控制会议规模,创新会议形式。节约会议成本,严肃会议纪律。推动网上办事,降低提交资料的时间及成本。

  社会公众满意度方面,2015年,我厅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得到了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厅机关连续几年保持了省政府绩效评估优秀等次和文明标兵单位等荣誉。据统计,去年全厅各处室、单位共获得省、部、有关部门表彰奖励54次,37人次因为单项工作成绩优秀受到有关部门表彰。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前述对我厅整体支出情况的分析,反映出目前在整体支出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预算完成率有待提高

  由于部分项目、结余、非税收入指标下达时间晚,未能及时使用拨付;有关项目工作开展时间较晚,结算支出时间滞后;导致预算完成率略低,2015年预算完成率92.70%,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预算控制率有待降低

  除政策性因素以外,由于部分临时、紧急或突发的工作任务导致年中追加预算。2015年预算控制率为15.21%,有待进一步降低。

  六、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厅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

  进一步加强厅内部机构各处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遵循预算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年中追加预算规模。对于年度无法预计的临时追加的相关工作所需费用,严格按照预算调整追加程序,逐级申报报批,有效降低预算控制率。

  (三)保障预算执行进度

  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的推进,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压减年末结余资金规模,提高预算完成率。

  (四)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流程,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


湖南省财政厅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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