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严把“四关” 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地惠民
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种地群众利益和提升耕地地力水平,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资兴市严格把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方案出台、培训宣传、数据采集、监督审核等关口,促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落地惠民。
一、重视方案出台关。一是领导全程调度。市委市政府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市长,多次召集市直单位、乡镇(街道)领导,亲自调度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出台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二是部门联席会商。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农村经营服务站等部门,多次碰头会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补贴政策的具体组织实施,审核、汇总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数据,资金安排,组织实施、监督、绩效评价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资金分配下达、资金审核拨付、预算绩效管理及资金使用监管。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核耕地面积数据以及负面清单中与其职能相关的数据。市农村经营服务站负责提供土地确权面积数据和指导土地流转协议签定等工作。三是利于粮食生产。出台的方案既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又维护种地农民利益和提升耕地地力水平。即: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鼓励倾斜支持粮食生产特别是双季稻生产,确保每年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强化正向激励,在保障耕地承包经营权农民既得利益不受损基础上,鼓励多种粮、种好粮;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建立健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与耕地保护行为相挂钩机制,保障耕地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不断提升耕地地力水平。四是严格审核报批。2022年5月11日,资兴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资兴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上报稿)》,并报郴州市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审核,6月8日,郴州市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经严格审核,原则同意我市实施方案,目前正按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文程序。
二、抓好培训宣传关。一是吃透上级政策。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通过认真学习、反复研究,吃透《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精神,充分把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对象、依据和标准、发放负面清单、发放流程等要求。二是培训相关人员。正式方案出台后,为确保顺利组织实施,及时召集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讨论,让工作人员熟悉政策、掌握政策。三是广泛开展宣传。制作《资兴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单》,通过张贴公示、微信转发、进村入户宣传发放等多种形式,让种粮群众了解政策、熟悉政策,增强粮食生产积极性。
三、严把数据采集关。一是做实数据采集。通过宣传发动,由农户自行向村民小组组长申报登记已确权登记颁证到户耕地面积及实际种植作物面积等相关信息,村委会组织村民小组组长逐户核实后,如实填写《资兴市2023年乡镇(街道)村组耕地利用面积明细表》;村委会对本村各村民小组上报的数据逐户核实,并汇总填报《资兴市2023年乡镇(街道)村耕地利用面积汇总表》。二是指导乡村填报。在数据采集填报期间,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服务站组成多个指导小组,深入乡镇村组指导数据采集填报,抽查基础工作落实情况,探讨交流数据采集经验,指导化解问题矛盾,确保符合政策范围的据实采集、应采尽采。三是夯实三级公示。将市、乡、村三级公示公开作为做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重要民主监督手段,各行政村在村组人流集中处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并拍照存查,接受群众监督;乡镇(街道)核实审定后,将核定无误的数据经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在乡镇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并根据市农业农村局核实结果,录入补贴面积等发放相关基础数据;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全市上报数据进行抽查核实后,会商财政局提出补贴资金发放建议,按程序报分管农业及财政的市领导审批后,将补贴发放数据在资兴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将补贴发放数据下发至各乡镇,在乡、村两级进行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及时发放补贴。
四、压实监督审核关。一是制定负面清单。明确7种情形为负面清单事项,即:已经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已经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即种植园林水果、茶叶、花卉苗木、草皮、林木及其相关间作、套作模式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等已经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长年抛荒的耕地,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违反耕地保护的其他情形,如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二是严格监督检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形式,对骗取、套取、贪污、挪用、挤占或违规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严禁违规克扣。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直接从农户补贴存折(或补贴卡)中扣缴农业税费老欠、“一事一议”等费用;不得擅自出台政策,将补贴资金直接扣减用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社会保险等政策中应由农民自行缴纳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