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扎实推进财源税收综合治理改革工作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20年05月26日 16:01 【字体:

  为扎实推进财源税收综合治理改革工作深入开展,湘潭县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坚持按照税收法定、税收效率、税收公平和实质课税四大基本原则,加强税收政策运用,提升市场主体税收贡献,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认清严峻形势。切实践行“两个维护”,攻坚克难,狠抓落实,面对当前财税收入同比下降的迫切形势,深刻认识深化财源税收综合治理改革是发展的需要、是生存的需要、是兑现承诺的需要,采取特定的措施,全力确保财税收入目标实现。
  切实加强保障。一是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县财源办,抽调税务、财政人员集中办公;二是实行交办制度,建立责任清单、数据清单,明确承办责任领导、责任主体,确保落实到位;三是实行严格奖惩,加大协税护税绩效考核分值,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按照责任分工,实行财税协税护税单独奖励办法,激发工作动力。
  实行战时政策。坚持税收法定等基本原则,综合运用行政、司法、说服教育等手段和方法,推进税源综合治理。一是实行税源地优先缴税政策。在对纳税主体名册核定清楚的条件下,凡是在本县产生的税收,要优先缴税,足额缴纳;二是实行财政性资金国有公司支付工程款总额计缴税收方法。税务部门为主导优化税务服务,加强路径指导,财政等有关部门和相关公司全力配合;三是天易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对经开区所有招商引资项目的建设行为及增减税收的协税任务行使主体责任;四是对工程建设的招投标把关必须体现税收贡献大小(纳税多少是招投标加分的关键),对所有招投标在公告里明确限定所有建设行为的税收必须在本地足额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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