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财政局:认真学《条例》严格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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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3年12月09日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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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浏阳市财政局组织局全体中层干部集中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陈清就贯彻执行《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条例》涉及财政改革、财政管理、财政资金、财政政策、财政监督等各个方面,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问题和具体问题上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实现了治本和治标相结合。
二要明晰责任。《条例》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更高更细更严要求。要求财政改革更加深化,财政资金使用更加节俭,财政管理更加精细,财政制度程序更加规范,财政部门任务更加艰巨。要进一步提振信心,推进财政工作创新,推动财政工作转型。
三要抓好贯彻。《条例》赋予财政部门重要职责,必须主动谋划,不等不靠,注重与相关部门配合,细化实施办法。要带头贯彻执行《条例》各项规定,真正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贯彻落实到财政工作中去,要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