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09月23日 11:02 【字体:

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服务外包示范基地,省直有关项目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27号)和《关于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26号)精神,现就2016年度我省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资金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201511日至1231日期间的服务贸易和承接服务外包业务予以支持,申请单位需在省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缴纳税收,企业已在商务部“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直报系统”、“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注册并填报数据。

二、支持内容和标准

(一)支持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行业促进

支持各类研究机构、服务机构、企业积极承接省级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宣传推介、产业研究、统计系统建设、业务培训等行业促进活动,单个项目支持不超过投入总额的30%且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材料: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16年度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含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及行业促进工作开展情况,具体申请项目和金额等;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③实施促进活动的依据、资金来源、方案和绩效;④项目投入明细,有关费用支出的银行付款凭证、对应发票或收据等复印件,要求有表格汇总;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承诺函。

(二)支持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市场拓展

支持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对企业参加国家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主办、承办的国际性、全国性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展会、推介会、招商活动等的投入给予支持,每个企业支持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材料: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16年度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含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及市场拓展工作开展情况,具体申请项目和金额等;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复印件以及税务缴纳凭证复印件;③实施市场拓展活动的依据、资金来源、方案和绩效;④活动投入明细,有关费用支出的银行付款凭证、对应发票或收据等复印件,要求有表格汇总;与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包括照片、荣誉等;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承诺函。

(三)支持文化服务贸易发展

支持广播影视、新媒体、出版印刷、动漫游戏、演艺娱乐、创意设计、工艺美术等行业的湖南特色文化出口,对2015年度文化出口超过30万美元(含,下同)的企业依据出口业绩分档次给予10-50万元的支持,重点支持我省入选的“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

申报材料: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16年度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含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及文化服务贸易开展情况,具体申请项目和金额等;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复印件以及税务缴纳凭证复印件;③企业文化出口合同或协议以及相关的涉外收入和结算凭证复印件,要求有表格汇总;④与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包括荣誉和证书等;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承诺函。

(四)支持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

中医药服务贸易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与另一个国家或地区进行的以中医药服务为内容的国际贸易。对2015年度中医药服务贸易出口超过30万美元的企业依据出口业绩分档次给予10-50万元的支持,加快培育我省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企业。

申报材料: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16年度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含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及中医药服务贸易开展情况,具体申请项目和金额等;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复印件以及税务缴纳凭证复印件;③企业中医药服务贸易出口合同或协议以及相关的涉外收入和结算凭证复印件,要求有表格汇总;④与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包括荣誉和证书等;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承诺函。

(五)支持服务外包发展

2015年度服务外包执行金额超过300万元或离岸外包业务额超过30万美元的企业给予支持(服务外包业务范围详见附件1)。符合国家扶持资金支持条件(2015年为:年度服务外包业务额超过50万美元,其中离岸金额占比50%以上或者超过500万美元,其中离岸金额占比35%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请予申请国家资金支持项目,申报省资金支持项目的企业原则上国家资金不再予以支持。单个企业获得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建设人才培训体系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依据服务外包业务额分档次给予10-30万元的支持,鼓励企业创新人才培训模式,完善内部培训体系,加强人才培训体系建设尤其是中高端人才队伍建设。

申报材料: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16年度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含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及人才培训体系建设情况,具体申请项目和金额等;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复印件以及税务缴纳凭证复印件;③企业服务外包合同或协议以及对应的收入结算凭证和涉外收入凭证复印件(汇总表见附件2);④企业人才培训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年度人才培训尤其是中高端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报告;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承诺函。

2、获得国际资质认证

201571-1231日服务外包企业取得的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ISO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认证(AAALAC)、优良实验室规范(GLP)、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认证(ITIL)、客户服务中心认证(COPC)、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认证(SWIFT)、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9001)、业务持续性管理标准(BS25999)等相关认证及认证的系列维护、升级给予支持,每个企业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并参照同类认证费用支出情况按照就低原则,给予每个企业不超过30万元的支持。

申报材料: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16年度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含申报单位基本情况、服务外包业务开展情况,以及获得资质认证情况、具体申请项目和金额等;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复印件以及税务缴纳凭证复印件;③企业服务外包合同或协议以及对应的收入结算凭证和涉外收入凭证复印件(汇总表见附件2);④企业取得的国际资质认证证书和与国际认证评估顾问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缴纳认证费用凭证,包括认证费用发票和相对应的银行出具的支付凭证;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承诺函。

3、引进知名服务外包企业

积极鼓励知名服务外包企业来湘投资,对落户我省的世界500强设立的外包企业、全球外包100强或中国服务外包十大领军企业在我省设立的地区总部、研发中心、交付中心等分支机构或者落户当年在湘的服务外包营业额超过1亿元且员工超过500人的知名服务外包企业连续支持不超过3年,每年支持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材料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16年度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含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具体申请项目和金额等;落户湖南详细情况报告;实际出资材料;④未来3年发展规划或落户当年服务外包业务及员工证明材料;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承诺函。

4建设省服务外包示范基地

省服务外包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对被认定为“省服务外包示范基地”或综合考核评估结果为合格的示范基地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支持。

申报材料①被认定为“省服务外包示范基地”或综合考核评估结果确定为合格的文件;②示范基地服务外包总体发展情况以及推进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③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承诺函。

四、申报程序

1、各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和省商务厅提交上述完整申报材料,向所在地财政局和省财政厅递交法定代表人签字的《2016年度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资金申请报告》;省直项目单位分别向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和《申请报告》,并出具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2、各市州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初审汇总,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把关,联合行文上报至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3、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对申报材料联合开展项目评审及邀请专家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并公示后,由省财政厅根据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

4、申报材料的递送:请于2016325前以快递形式寄送达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处)和省财政厅(外经处)。逾期不予受理。寄送地址:

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处):长沙市五一大道981号楼706房间,李方虎,电话0731-82287053,邮编410001

省财政厅(外经处):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1405房间,朱菀琴,电话0731-85165183,邮编410015

五、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对企业报送的纸质材料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以备核查。资金的审核、拨付,以及项目验收、监督检查和处罚,按照省财政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严禁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将取消其以后年度申请资格;情节严重或触犯国家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或单位的责任。

 

附件:1. 服务外包业务范围

2. 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明细表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6315



附件2

2015年度企业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明细表

                                                                                       (需与“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一致)         

序号

合同号

合同名称

合同金额
(万美元)

合同签字日期

发包企业名称

发包企业国别

实际发包企业名称

实际发包企业国别

业务类型
(离岸/在岸)

执行金额
(万美元)

执行金额折合人民币
(万元)

分期执行金额

执行日期

累计执行金额

1

 

 

 

 

 

 

 

 

离岸

 

 

 

 

 

 

2

 

 

 

 

 

 

 

 

离岸

 

 

 

 

离岸额业务小计

 

 

1

 

 

 

 

 

 

 

 

在岸

 

 

 

 

 

 

2

 

 

 

 

 

 

 

 

在岸

 

 

 

 

在岸业务额小计

 

 

服务外包业务额合计

 

 

外包企业声明

郑重声明:
1
、上述内容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
2
、对应资料已完整存档,随时备查;
3
、承诺接受有关审核部门为审核本申请而进行的必要核查和相关法律责任。
法人签字盖章

注:每份外包合同或协议及相对应的合同约定款项的银行入账证明等外包业务额凭证材料集中,在岸外包执行提供银行入账证明复印件,离岸外包执行提供“结汇转帐贷方凭证”和“涉外收入申报单”复印件,以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的,须提交相关业务凭证复印件,合同或协议双方需与银行入账或收汇双方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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