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非税收入缓减免应该如何办理,需要向什么单位申请?

    缴款义务人如需申请非税收入缓减免,需向收入执收单位提交《湖南省省本级非税收入缓减免申报表》并附相关材料。

    办理缓减免审批有三种情况:

    1、法律、法规、规章明文规定了具体缓减免条件的,由执收单位审批,报省财政事务中心备案;

    2、相关法规及文件规定了一定区间范围缓减免条件的,由执收单位提出初审意见,经省财政事务中心审核后报省财政厅审批;

    3、没有明文规定,确因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原因申报缓减免的,由执收单位提出初审意见,单个项目金额在100万元(含 100万元)以下的申请事项,省财政事务中心审核后报省财政厅审批,单个项目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由省财政厅报省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