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业务对外办公时间、地址及事项?
一、省财政事务中心办理事项
1、省公安厅及下属单位、省本级医疗机构和学校的所有票据业务;
2、省直单位票据的手工核销和异常核销(例如:往来结算手工票据、定额收据核销;
3、票据违规使用、填开不规范和使用过期票据、购领证或财政票据遗失、被盗等情况);
4、省直单位购领证办理、注销、更名等;
5、财政票据代开业务;
6、财政票据年检。
开放时间:每周三、周四上午8:00-12:00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湖南省财政厅办公楼副楼523室
联系电话:0731-8516504
二、省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事项
1、除省公安厅及下属单位、省本级医疗机构和学校外其他省直单位的票据发放业务;
2、除省公安厅及下属单位、省本级医疗机构和学校外其他省直单位的《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作废核销业务。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8号财政窗口
联系电话:0731-82213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