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关于进行2015年1-11月省直单位非税收入对账的通知
湖南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关于
进行2015年1-11月省直单位非税收入对账的通知
省直各执收单位:
年关将至,为确保非税收入资金安全和账实相符,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定于2015年12月对省直执收单位2015年1-11月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进行核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账范围
凡在我局办理《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票据购领证》的单位均应参加对账,并负责所属下级单位的对账工作。
二、对账内容
各执收单位应对2015年1-11月非税收入入账情况进行核对。内容包括一般缴款书编号、收入项目、收入金额、收入划缴国库、财政专户及统筹扣缴等。对账采用非税收入执收管理系统(网址:http://10.104.9.245)网上对账方式进行。
三、对账程序
1、收入自查。各执收单位通过非税收入执收管理系统查询2015年1-11月《非税收入结算情况表》,并与本单位的征收台账进行核对。
2、收入结账。各执收单位应在12月10日前完成与我局的收入对账工作,并将非税收入对账回执(见附件)加盖单位财务章后报送我局结算统计处(对账回执可在湖南省非税收入网http://172.31.66.78首页通知公告栏下载)。自查过程中若发现有漏记、错记的一般缴款书,请将调账申请与对账回执一并报送我局结算统计处进行账务调整和结账。
四、对账要求
1、请各执收单位按对账要求认真核对并填写非税收入对账回执报送我局。
2、省直垂管单位由独立的票据购领单位负责汇总所属下级单位的对账回执。
3、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对账的单位,我局将对该单位的非税收入暂缓缴库。
4、为确保我局缴库数据与国库入库数据一致,收入结账后,我局对以往账务将不再进行调整。
5、本年度非税收入对账工作将纳入省直单位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考核。
联系人:王芬芬 王明灿
联系电话:0731-85165061 0731-85165291
《省本级非税收入对账回执》
湖南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2015年11月17日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抄送:。
省本级非税收入对账回执
湖南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2015年1-11月,经核对,我单位(单位编码: )的一般缴款书编号、收入项目、收入金额、收入划缴国库、财政专户及统筹扣缴等数据相符/不符,不符原因为:
(单位财务章)
2015年1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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