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湖南省非税收入研究会和非税收入研究基地课题招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政府非税收入理论与实践研究,进一步推进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依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经湖南省非税收入研究会和非税收入研究基地认真研究,决定对
2017
年度课题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
现代财政视角下的非税收入管理分化研究
二、申报条件
(
一
)申报课题负责人必须长期从事财政及政府非税收入理论研究或管理实践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学术功底和较强的组织研究能力,同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如无上述条件者须持有两名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的书面推荐。
(
二
)申报课题负责人必须全程指导并参与课题研究,不得只挂名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
三
)申报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课题负责人有类似在研项目的不能重复申报。
(
四
)申报课题负责人所领导的课题组在成员数量和专业结构上符合申报课题研究的要求。
三、招标程序
(一)由湖南省非税收入研究会在湖南非税收入网(www.hnfs.gov.cn)发布招标课题,符合申报条件的投标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招标选择,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向课题招标办公室提交课题招标立项申请书。
(二)湖南省非税收入研究会收到投标申请后,组织评标专家进行评审并量化打分,最后按评审分数从高到低确定中标者。
(三)中标者与湖南省非税收入研究会和非税收入研究基地按合同法规定,签定科研合同,违约者须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四、招标立项申请书及活页
内容主体应包括:①课题的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基本情况以及取得的与招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②对招标课题的设计和论证;③对招标课题应用价值的估计;④研究的步骤安排和阶段性进展;⑤经费预算等。
五、课题研究经费
本次课题研究经费为
20
万元,采用分步拨付的方式直拨课题中标单位,即下达通知书后拨付
30%
,其余
70%
待课题验收后拨付。撤销课题或课题鉴定验收不合格者缴回全部或部分资助经费。
六、中标者责任和义务
(一)课题中标者应按合同约定的要求组织和开展课题研究,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湖南省非税收入研究会报告研究进展情况,接受其指导。课题需在
2017
年
12
月底前结题,逾期不能结题者视为违约,按情节轻重扣减相应的课题研究经费。
(二)课题中标者在课题任务完成后,须及时向湖南省非税收入研究会和非税收入研究基地提出成果鉴定验收的申请。成果由湖南省非税收入研究会组织课题研究成果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结题。未通过者,应根据鉴定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补充和完善。重新验收不合格者按违约予以撤项。
(三)经鉴定验收后的课题研究成果,归湖南省非税收入研究会和非税收入研究基地掌握和使用。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引用、扩散和公开发表。
七、申报时间
申报者需于
4
月底将申报材料报送湖南省非税收入研究会,其中包括:
1.
申请书及活页一式
5
份,其中必含
1
份原件(
A4
打印、复印,于左侧装订成册);
2.
相关材料的电子版。逾期恕不受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昊 联系电话:
0731
-
85165941
九、本次招标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湖南省非税收入研究会和非税收入研究基地。
湖南省非税收入研究会
湖南省非税收入研究基地
2017
年
4
月19日
附件:招标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