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8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厅党组决策部署,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推动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职能作用。

一、增强干部素质,不断推进队伍建设
一是深化组织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全局党建工作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确保“两个安全”。实施精准扶贫,积极帮助结对帮扶困难户。二是组织学习培训。创新学习方式,邀请厅内业务处室同志来我局讲解不同的财政业务工作,开阔干部职工视野。联合干教中心、非税收入研究会,组织学习培训,丰富培训内容,进一步提高全省非税系统人员综合素质。三是强化社会宣传。继续办好湖南非税收入网,利用好《新理财》杂志、湖南财政网等媒体,多角度宣传我省非税收入管理成效及研究成果,不断提高非税收入的社会认可度。
二、服务财税改革,科学规范征收管理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组织开展非税收入质量情况调研、“非税收入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对非税收入管理的影响”调研及国有资产占用费管理调研等一系列工作调研,探索解决重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非税管理工作效能。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密切联系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征管薄弱环节和重点工作,顺应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大数据应用的新要求,查补制度空白、延续政策效力,进一步完善我省非税收入政策体系。三是改进征管措施。在编报省级非税收入预算时,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项目进行细分,特别是区分执收单位经常性收入和一次性收入,为预算支出安排提供合理参考。加强非税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明确分析的主要内容、统计口径等内容,不断提高分析质量。配合做好省以下法检两院财物省级统管及其他工作,夯实征管工作基础。

三、推进系统建设,加速提升信息化水平
一是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巩固既有改革成果,突围系统的互联互通,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运用升级后的新版征缴系统,由分布式部署模式向互联网模式转变,实现“接入即共享”。研究数据集中与使用创新,加强统一支付通道的研究与建设。关注“智慧财政”建设,持续提升系统功能。探索推广政府非税收入缴款识别码。加强市县工作指导,确保改革整体推进,上下协同。二是提升非税征管服务能力。强化报表功能运用,推进数据分析自动化。密切与厅综合处的工作对接,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项目清单,加强非税收入项目挂接、增减管理。积极运用推广移动缴费、电子退付等手段,不断提高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完善结算统计,夯实收缴管理基础
一是做好新一轮代理银行招投标工作。进一步完善采购项目需求,确保入围代理银行充分满足非税收入征管电子化改革要求,确保招投标工作合法合规。二是加强收缴结算基础工作。继续加强待查收入处理工作,督促各执收单位严格落实规定,对缴款资金为预缴或网银缴费开票滞后的部门和单位,探索通过优化核算方式、匹配电子票号等加快待查资金确认进度。完善非税征管系统与代理银行、银联的对账机制,确保各方数据及时准确传输、问题及时反馈、收入及时确认。密切关注银联代收业务发展趋势,优化省本级代收手续费结算方式和标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五、优化票据管理,加快票据改革进展
一是继续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工作。全面推进省级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工作,加快和完善医疗票据电子化管理平台、社保电子票据管理平台以及互联网票据管理平台建设,成熟一个向市县推广一个,切实助力市县财政部门全面实现电子化管理工作。持续关注市县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工作进展,督促和指导市县全面完成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工作任务。二是稳步开展我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试点工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改革原则、内容、时间表以及相关要求,争取利用3-5年时间实现财政电子票据在我省的广泛应用。配合完成系统部署实施、本地化功能开发及后期运维等内容的政府采购工作。在省本级启动电子票据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改革成果和经验,适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三是强化财政票据日常管理。清理省本级财政票据领用单位信息,建立独立完备的财政票据基础信息库,提高财政票据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梳理现有财政票据业务流程的电子化操作环节,同时强化票据管理数据统计查询和应用功能。以“文明窗口单位”创建为抓手,提升票据窗口服务水平。

六、强化稽查管理,提升监督考核绩效
一是创新稽查模式。改变以往非税收入稽查工作的固有模式与思路,使稽查从“广撒网”式的普查转变为“解剖麻雀”式的精查,使稽查定位从“常规体检”转变为“看病治病”。拟对市州县非税收入质量开展专项稽查,深度挖掘我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现状与收入质量详情,严格依规查处有关问题。二是突出稽查成果运用。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规定,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剖析,违法必查、违法必究,逐步形成高压态势。坚持“稽查+调研”的工作模式,就稽查中发现的问题,探究原因,必要时对其他单位进行延伸稽查,专题调研共性问题,为政策制定完善提供参考。三是强化约束激励。以现有考核办法为基本准绳、结合年度工作实际与重点,灵活调整考核内容、分值,增强考核的激励和督促作用。四是坚持票据打假。拟抽查医疗票据使用情况,处理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信访举报线索,加大对违法违规制造、使用财政票据行为的打击力度。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
  湖南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文秘处    2018年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