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4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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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16-12-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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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45号建议的答复
严德忠代表:
您《关于将湘西黄牛养殖户纳入小额贷款贴息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创业担保贷款(原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是由财政部门提供贴息资金支持,用于支持和扶助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自主创业再就业的一项 “民心工程”。各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2003年至2015年,全省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8.52亿元,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担保基金15.55亿元,省财政下拨贴息资金19.8亿元,直接扶持30.6万人自主创业,带动170多万人就业。自2009年以来,通过提高贷款贴息比例、建立奖补工作制度和改进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等方式,持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有力地支持了各类群体的创业就业工作。
二、您提出的“将湘西黄牛养殖户小额贷款纳入贴息范围”
的建议,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金〔2013〕84号)等文件规定,创业担保贷款和扶贫小额信贷财政贴息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促进各类群体的创业就业,具体情况如下:
1、按照国家现行政策,符合政策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城乡妇女、大学生、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失地农民、就业困难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在湘西从事黄牛养殖业可以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2、按照我省现行扶贫小额信贷政策,金融机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的从事湘西黄牛养殖的小额信贷,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负责贴息。
三、为了减轻贫困地区财政负担,从今年开始,全省51个贫困县市区(包括整个湘西州地区)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政策由原中央财政负担75%,市州县市区财政负担25%调整为中央财政负担75%,省级财政负担20%,市州县市区财政负担5%。这将进一步助推当地的经济发展,惠及更多的创业人员实现增收致富梦。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