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90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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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17-08-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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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908号建议的答复
高伟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创新引领投入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对于湖南这样的农业大省、财政弱省来说,创新的力量尤为重要,这是克服地理位置、经济基础、产业结构、人才储备等方面不足,实现后发赶超、建成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关键所在。省十一次党代会确立了创新引领、开放崛起的基本战略,这是湖南未来发展的潜力所在、希望所在、出路所在,也是我们财政工作的根本指导和现实遵循。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近年来,省财政厅与省科技厅等部门积极对接配合,立足省情实际,坚持思想理念创新,紧紧围绕“科技自主创新”中心,完善体制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创新支持方式,着力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和引领经济发展的能力。
一、关于改革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制度、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的问题
近年来,我们广泛学习国外先进经验,借鉴兄弟省份政策,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创新,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并落地实施:
一是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出台了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自主对财政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的合作实施、转让、对外投资和实施许可等科技成果转化事项进行审批,不再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对于职务发明成果转让净收益(入股股权),成果持有单位可按不低于70%的比例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国家层面这项政策是不低于50%;明确了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等政策。出台了扩投资调结构稳增长政策,整合相关专项,对符合条件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给予投资额10%,不超过500万元的重点支持。
二是发挥财税政策引导效应。税收政策由国家统管,除专门税收法律法规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税政管理权限外,各地区无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的权限。近年来,国家就支持科技创新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税收减免政策,例如: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奖励,研发设备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4项所得税优惠政策等。对此,我们正在全面梳理中央各项税收政策和省级财政支持政策,让创新创业的企业和个人充分了解运用财税政策,增强自主创新活力。同时,我厅正在牵头研究税收增量地方分享部分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加强研发的相关政策,目前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按程序印发相关政策文件。
三是科研经费激励+松绑。2016年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联合成立了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课题组,拟定了“科研项目资金管理20条”报送省委、省政府。2017年3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完善省级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激发创新活力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了科目调整、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年度剩余资金结转、差旅会议费管理权限下放等一系列 “松绑+激励”的措施。
目前,我们正在会同省科技厅等部门梳理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和科研项目资金改革成效、经验和问题,拟通过这项工作督促政策的落地实施和查缺补漏,为下一轮政策出台提供依据。我们也将进一步关注国际、国内先进政策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科研资金管理政策体系。
二、关于增加地方政府对企业承担国家创新项目配套资金比例,支持企业获得创新中长期贷款的问题
为鼓励企业承担国家级创新项目,构建湖南先发优势,省财政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新承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关键任务和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研发类平台,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支持;为支持企业获得银行贷款,2017年起我省将实行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即对合作银行发放用于转化国家、湖南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中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贷款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风险补偿额以合作银行当年实际发放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额为基数,根据企业类型、贷款类型按照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额的1%-4%进行补贴。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构建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综合运用事前资助、事后补助、贷款贴息、基金投入等多种方式。在加大科技投入的同时,确保对我省重大战略产品和重大产业化目标的支持力度,对重大公益性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项目的支持力度,对企业承担国家创新项目给予倾向性的支持。
三、关于设立创新引领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的问题
财政近年来,通过加大增量、盘活存量的方式支持科技创新,遵循公共性的原则,明晰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同时,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处理好稳定支持与竞争支持的关系,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增量投入。2016年,中央和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科技投入总量为17.17亿元,较上年增加2.16亿元,增长14.4%;其中,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科技投入总量为14.67亿元,较上年增加2.39亿元,增长19.46%。2017年省级政府预算新设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省级财政安排4亿元,计划采取省市共建的方式,逐步扩大专项规模。该专项支持重点主要在科技金融结合、军民融合创新、科技平台开放共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等方面。
二是盘活存量投入。财政创新引领支出范围很广,除一般性财政科技支出外,还包括其他与科技相关的支出。目前,涉及到创新引领科技专项涵盖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成果转化、示范引导、科学普及、军民融合、人才培养等全过程,涉及科技、农业、工业信息、教育等各个部门,相对比较健全,财政也一直在致力于统筹各部门财力用于创新引领发展:2016年,省级财政统筹各部门投入科技经费35.95亿元,较上年增加5.46亿元,增长17.9%。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度整合专项资金”的要求,我们统筹科技创新资源,建设省级统一的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所有信息跨部门共有共享、对社会全部公开,避免项目多头申报、重复支持。
三是引导社会投入。我们始终致力于探索通过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科技创新券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金、金融资本参与和支持创新,提高财政科技资金的放大效应,构建多元化的激励机制。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本级正在研究设立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增信功能和放大效应,引导社会资金支持新型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 2016年11月起对民间资本投资节能环保、智慧城市、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领域,符合条件的PPP项目,在建设期间根据实际融资的投资完成情况给予一次性前期费用补助。2017年将探索在长株潭地区发行科技创新券,降低小微企业及创业团队创新投入成本,激发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活力。
四是加强创新人文环境建设,对于成绩显著的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战略联盟、牵头开展重大科技攻关,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百家创新型领军企业、千家高成长型瞪羚企业和万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加强了典型创新企业、创新人物、创新成果和创新活动的宣传,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组织开展了科技活动周、创新创业大赛等主题活动,形成人人崇尚创新、人人勇于创新、人人皆可创新的良好氛围。
目前,省本级已有自然科学基金、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人才与平台等5大类布局的科技计划专项,产学研结合专项,长株潭自主创新建设专项等科技口专项资金,上述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新型工业化专项、技术改造专项、人才专项等形成了成系统、分行业、全方位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专项资金体系。该体系对于优秀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新技术、示范工程推广等均有相应的支持政策,且2017年我们在科技奖励、光召科技奖励等基础上新设了创新奖,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次。因此,关于新设创新引领专项资金的问题,我们建议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90号)、《关于2015-2017年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15〕109号)有关“避免重复建设”、“原则不予新设专项资金”的规定,采取“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形成合力”的方式,集中用于对优秀产学研合作、新技术、示范工程的奖励和表彰,同时做好政策宣讲和公示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力度的问题
近年来,我省加大了对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力度:一是设立相关人才支持专项。经过2015年对科技专项的整合改革,2016年,科技计划发展专项支持方向整合为5类,其中一类就是创新平台与人才专项,重点用于支持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的引进、培养。根据科技强省实施意见(湘发〔2016〕25号),我们加大支持引进一流或顶尖人才团队力度,对于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的,省级财政通过科技相关专项资金择优在重大项目、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每个团队不低于1000万元的支持。同时,根据人才发展的实际需要,省财政设立了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省委组织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了《中共湖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湖南省企业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湖南省湖湘青年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为人才项目的具体落地和规范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对符合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组织部的人才引进项目,经评审确定后,可享受相应的资助政策。
二是实施创新人才集聚工程。我们在抓紧实施长株潭高层次人才聚焦工程和军民融合高端人才引进工程,加快引进一批国际高端人才、行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加大省科技领军人才(团队)、湖湘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和支持力度。组织实施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菁英培育计划、创新创业大赛等,根据稳增长扩投资政策(湘政办发〔2016〕94号),对接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平台,鼓励相关机构对落地省内的项目优惠提供创新技术市场定价、融资、交易等全方位一体化金融服务,省级财政通过产学研专项资金,对落地省内投资额度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择优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500万元。
三是加大对人才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力度。为支持引进国外智力和实施省内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省财政安排1900万元人力资源专项资金,对引进国外智力、人才进行补助,资助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出国(境)研修和学术访问交流、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研修班、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培训,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科研。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中央和省确定的工作目标,特别是结合人大代表提出的真知灼见,主动作为,积极服务,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努力打造以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核心的科技创新基地,深化科技领域关键性改革,推动创新资源配置体系化、协同化、普惠化,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推进科技项目与资金管理改革,加强创新人文环境建设,不断强化科技创新对创新引领的关键支撑作用,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坚强保障。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附件:1908 关于加大创新引领投入力度的建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