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733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 索引号: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19-11-11 18:35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733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湘财提〔2019〕394号(A类)



李评等委员:
    您与其他委员一并提交的《关于加快建立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关于完善东江湖源头保护及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环东江湖流域作为湘江、珠江、赣江等江河的源头区域,是我省重要的生态功能区,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强化环东江湖流域的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对构建我省“一湖三山四水”的生态安全屏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09年开始,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实施生态补偿。经我们积极争取,环东江湖流域“三县一市”中的汝城县、桂东县、宜章县、资兴市已全部纳入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每年享受到了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其补助金额逐年提高,转移支付资金推动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了环东江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
    近年来,根据国家和我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省财政会同省直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和建立流域、区域、要素“三位一体”的生态补偿机制。区域补偿方面,主要是建立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并逐步扩大享受补助的县市区范围。据统计,2018年省财政共安排流域内“三县一市”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25404万元,根据规定相关规定,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应全部用于东江湖“三县一市”生态建设和民生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其中用于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要达到50%以上。流域补偿方面,主要是建立流域生态效益补偿机制。2014年省财政厅会同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研究制定了省内第一个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湖南省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水质水量奖罚)暂行办法》(湘财建〔2014〕133号)。从2015年开始,已经连续两年依据省环保厅、省水利厅提供的年度湘江流域水质、水量监测数据,采取奖罚结合的形式,统筹安排约1.2亿元,专项用于湘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等方面。要素补偿方面,主要是设立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等专项资金。今后,省财政厅将继续积极筹措资金,视财力状况逐步加大对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关于几个具体问题的答复:
    关于“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的问题。为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近年来我厅多次会同省林业局向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进行汇报,争取中央支持。通过努力,2013-2017年我省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连续5年进行了提标,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广大林农得到了实惠,极大地助推了林区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五年来,我省国有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由2013年之前的5元/亩提高到2017年的15元/亩,提高了10元/亩,增长200%;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由2013年之前的10元/亩提高到2017年的17元/亩,提高了7元/亩,增长70%。今年,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又计划将个人和集体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1元/亩。与此同时,我厅在2016年会同省林业局在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开展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改革试点,探索从其他渠道筹集公益林补偿资金,以及优先提高重点生态区位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并实行差异化公益林分类补偿机制等;省人民政府在2017年出台了《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40号),提出要“建立健全国家和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的补偿标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向上汇报力度,争取我省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逐年提高,逐步赶上周边省份补偿标准。同时,继续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改革,推行公益林分类分区域补偿,争取优先提高东江湖流域等重点生态区位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的补偿标准。
    关于“扩大国家、省级公益林范围”的问题。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的《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林资发〔2017〕34号)规定,今后公益林调整将按照“总量控制、区域稳定、动态管理、增减平衡”的总体原则进行。委员们提及的汝城县尚未列入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的56395.9亩林地,如果符合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条件,在林权权利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今后可向省林业局进行申报,现场查验合格后,省级将按照公益林调整总体原则优先予以补进。
    关于“加大造林项目资金扶持”的问题。据了解,今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启动编制《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十四五”建设规划》,我们将会同省林业局积极推荐。对于其它造林项目计划分配,鉴于目前采用的是项目申报制,建议积极申报。
    关于“建立东江湖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的补偿机制”的问题。目前我厅起草的《湖南省流域生态补偿实施方案(试行)》,已完成了两轮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工作,拟将包括东江湖在内的 “四水”全部纳入生态补偿范围,覆盖流域内全部县(市、区),并充分考虑东江湖在湘江流域中的重要地位,比照湘江干流的标准给予奖补;对于流域上下游相邻县(市、区)政府间签订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的给予奖励。省级生态补偿资金主要通过中央专项和省级预算新增筹集解决,同时按照权责匹配原则合理确定省、市、县三级以及上下游地区间的生态补偿资金筹集和考核奖罚比例,确保全流域生态补偿资金来源稳定可靠。对于流域上下游地区间的赔偿资金,按照“谁污染、谁补偿,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主要是由上下游市或县自行协商确定并据实结算,省级重在规范引导和纠纷仲裁。
    关于“建立东江湖生态环境保护基金”的问题。鉴于当前中央层面正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的力度不断加大,省级层面也在陆续出台政策措施,考虑到中央和省里的政策要求,委员提出“从发电、供水、旅游等东江湖水资源直接受益的行业收入中按比例提取东江湖水环境保护基金”的诉求,与当前政策不符,若实施将导致重复收费,加重企业和社会负担,引起新的不稳定因素。因此,不宜再单独设立东江湖水环境保护基金。此外,环东江湖流域“三县一市”可以按照上级政策精神,加快推进相关工作,争取在生态补偿和环境保护等工作方面做出新的成绩,以便获得更多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   

    感谢您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王星力。
    联系电话:0731-85165576 。


                                                                                         湖南省财政厅
                                                           2019年5月10日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733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10958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