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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训的通知

2014-05-22 10:09

    
湘财会〔 2014 15
各市州财政局,中央在湘及省属有关企业,各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各省直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 2014 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的通知》(财会〔 2014 15 号)、《关于开展 2014 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的通知》(财会〔 2014 17 号)和《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十年规划》(湘财会〔 2011 27 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国民经济紧缺会计人才培养步伐,着力造就一批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领军人才,决定启动 2014 年会计领军人才培训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层次及类别
(一)选拔层次
2014 年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为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包括企业类、行政事业类)的选拔。
第二层次为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包括企业类、行政事业类、注册会计师类)的选拔。
两个层次的选拔同时进行,统一考试、统一阅卷,但分设报名基本条件,择优录取。
(二)选拔类别
2014 年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分为五个类别:
1 、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
2 、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
3 、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企业类);
4 、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行政事业类);
5 、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注册会计师类)。
申报人在申报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行政事业类)培养项目时,视为同时申报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企业类、行政事业类)培养项目。
2014 年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注册会计师类)为湖南省单独设立的选拔类别,因此,申报人在申报此类项目时,不能参与全国的选拔。注册会计师类的选拔,笔试采用企业类笔试试题,但单独面试。选拔完成后,与企业类学员联合培养。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申报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2 )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5 年以上;
3 )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
4 )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 2014 10 月);身体健康。
2 、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申报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2 )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 ( 年龄计算截止到 2014 10 月底 ) ;身体健康;
3 )精通业务、熟悉政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职业判断能力;
4 )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
(二)专业条件
1 、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申报专业条件
1 )企业类
在中央在湘企业(含中央管理金融企业,下同)和省国资委管理的大型企业担任分管财务的企业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其副职,或在上市公司中担任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达到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国家合格标准。
2 )行政事业类
在中央各部委、各省级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机关、武警部队总部机关 ( 以下简称各省部级单位 ) 及其所辖直属行政事业单位,或者高等院校、大型科研院所担任分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财务部门处级及以上人员。
2 、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申报专业条件
1 )企业类
在中央在湘企业(含中央管理金融企业,下同)和省国资委管理的大中型企业担任分管财务的企业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其副职,或在上市公司、其他大中型企业或民营企业中担任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其副职;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5 年以上;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包括通过全国或湖南省合格分数线),或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特别优秀且取得会计师职称 3 年以上(含 3 年)。
2 )行政事业类
在全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担任分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或总会计师)、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其副职;有较丰富的财会工作经验,从事财会工作 5 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驾驭政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研究能力。
3 )注册会计师类
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4 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近 4 年在执业活动中没有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具有项目经理以上职级或主持大型项目的审计工作经验。
三、培训对象的选拔
培训对象的选拔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报程序
申报人按要求分别填写《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附件 1 )或《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附件 2 ),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向财政部门进行申报。中央在长企业、省国资委监管的在长企业、在长的上市公司、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省直会计师事务所申报人直接向省财政厅申报,其他行政、企事业单位及民营企业申报人向企业所在地市州、县市区财政局申报。
申报人所在单位和有关财政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条件进行复核,并提出审查意见。申报截止时间为 2014 7 31
申报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项目的提交申报资料 2 份,申报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项目的提交申报资料 1 份。
(二)选拔笔试
省财政厅将组织申报人进行集中选拔笔试,选拔笔试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命题,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 2014 10 26 日上午 8:30—12:00
企业类考试范围为会计、企业内部控制、企业管理综合知识和英语;行政事业类考试范围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预算管理、财经法规和英语。
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选拔笔试按类别采用财政部试题,注册会计师类笔试采用企业类笔试试题。
选拔笔试地点由省财政厅确定后,由有关财政部门提前通知申报人。
(三)选拔面试
1 、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企业类)面试
笔试结束后,财政部组织有关专家对试卷及申报材料进行审阅,确定参加选拔面试的申请者名单。面试名单将在财政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站、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网站上公布,并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考生本人。选拔面试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命题,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策划和决策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及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气质风度、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 20 分钟。选拔面试初步定在 2014 12 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面试
笔试结束后,省财政厅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及申报材料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将在湖南会计信息网公布并书面通知考生本人。选拔面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命题,企业类、行政事业类和注册会计师类分开面试,面试形式和内容参照财政部面试方式,面试时间为 15 分钟。选拔面试初步定在 2014 12 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征求单位意见,确定培训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合计,根据成绩高低,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考察对象,通过函调方式,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并据此最终确定入选学员名单。
2014 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班招生人数初定为 120 人,其中,企业类和行政事业类各招 60 人。行政事业类中从事科研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工作的学员 40 人左右,其他方面的学员 20 人左右。
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班招生人数初定为 75 人。其中,企业类 30 人左右,行政事业类 30 人左右,注册会计师类 15 人左右。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2014 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班,培训周期为 6 年,分为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 2 个部分。其中,企业类首次集中培训为 1 个月,安排在 2015 9 月,地点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行政事业类首次集中培训为半个月,安排在 2015 5 月,地点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班将于 2015 4 月开班,培训周期为 3 年,分集中培训、跟踪管理、交流实践 3 个部分。培训基地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和湖南大学。每年集中培训两次,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和湖南大学各培训 15 天左右。
五、培训费用
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期间发生的培训费由财政部专项经费解决,食宿费自理,可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标准给予补贴。
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培训期间发生的培训费用等由省财政厅专项经费解决,学员及所在单位承担培训往返等其他费用。
六、其他事项
各市州财政部门应高度重视会计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工作, 大力培养发掘会计人才。会计领军人才推荐申报、资料审核、笔试面试、最终录取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将作为省对市州财政会计管理部门会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评价依据,与省对市州年度会计人才培养专项经费安排挂钩。
附件纸质文档不再印发,电子文档可从湖南会计信息网( http://acc.hnczt.gov.cn )“会计人才”栏目下载。
  联系方式:长沙市城南西路 1 号(邮编: 410015
               湖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联系电话: 0731-85165160
人:刘    尹丽平
 
附件: 1 、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
2 、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4520





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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