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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培训的通知

2015-04-22 14:56

    
湘财会[2015]3号
 
各市州财政局,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培训的通知》(财会〔 2015 〕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照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一、选拔对象
此次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对象为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具体条件和选拔程序见附件。
二、材料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应按要求填写《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 2015 )》,并将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并向财政部门申报。中央在长企业、省国资委监管的在长企业、在长的上市公司申报人员直接向省财政厅申报,其他企业申报人员向企业所在地市州财政部门申报。
申报人所在单位和各市州财政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条件和资料认真进行复核,并提出审查意见。申报截止时间为 2015 6 25 日,各市州财政部门应于 6 30 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上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三、考试安排
省财政厅将对申报人的申报条件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通知申报人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为 2015 9 13 日上午 9:00-12:30 ,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人应将本人发表的文章、发表专著的封面和封底、最高学历毕业证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以及相关外语能力等的复印件附在申请表之后,以备财政部门审查。申请表里的“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申报表格可在湖南会计信息网“会计人才”栏目下载(网址:http://acc.hnczt.gov.cn)。
五、其他事项
各市州财政部门应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 2010 -2020 年)》,大力组织开展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的培养、推荐工作。省财政厅将以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作为市州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将市州推荐人数、申报人资料审核和考试录取情况与年度会计人才建设经费安排挂钩。
联系方式: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邮编:410015)
          湖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联系人: 刘  波        尹丽平
联系电话:0731-85165160
 
附件:财政部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培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