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8号》的通知
2016-01-21 14:44
财会
[2015]23
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8
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2015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