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代理记账信用评价“一问一答”
2026-04-21 10:54
一、参评主体与范围
1.总公司和分公司是否都要参评?
答:总机构、分支机构分别独立报名参评,各自提交佐证材料。在本次信用评价试点中,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作为独立的责任主体分别参评。
2.已领证但未开展业务的机构要不要参评?
答:必须报名,不评定具体等级,公示时单独列示。财政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5〕47号)明确,评价对象为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上注册的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
3.信用评价周期是哪段时间?
答: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信用评价填报系统
4.本次代理记账信用评价应在哪里填报?
答:登录《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按平台中对应的“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信用分类分级(试点地区)工作手册”要求填报。
5.不同评价事项需提供的材料相同,是否需要重复上传系统?
答:无需重复上传,重复材料可共享使用。
6.填报系统仅支持上传5个文件,若材料数量超出限制该怎么办?
答:同类材料合并成一个PDF上传即可。
7.若需上传的文件体积过大无法上传,系统是否支持上传压缩包?
答:暂不支持压缩包,需压缩PDF分辨率、图片大小后上传。
8.上传材料必须盖章扫描吗?电子档行不行?
答:电子档、清晰扫描件均可,鼓励电子签章,不用必须纸质盖章。
三、机构合规、信息变更、年度备案
9.设立审批资料上传有哪些要求?
答:设立审批资料需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关于深化代理记账行业“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财办会〔2021〕20号)文件的要求,体现告知承诺内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10.名称、地址、负责人变了,没备案会扣分吗?
答:会,未及时变更登记扣5分,请先在监管平台完成变更,并提供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要求的监管平台变更登记资料、备案登记信息资料、机构最新实际信息资料。
11.已完成2025年度备案的提供哪些资料?
答:已完成年度备案的机构提供备案登记表。年度备案登记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要求,年度备案信息需体现真实性、完整性。
12.正在进行备案工作的机构提供哪些资料?
答:正在进行备案的机构提供备案进度表(企业盖章)或平台备案截图。年度备案登记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要求,年度备案信息需体现真实性、完整性。
13.评价和备案重叠,材料要交两遍吗?
答:不用,一次上传、共享使用,重复材料不重复提交。
四、从业人员与社保、合同
14.从业人员资料上传有哪些要求?
答:从业人员资料需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财会〔2023〕27号)等文件的要求,体现专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15.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的资质证明需上传哪些材料?
答:中级会计师证书或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人员)的书面承诺承诺书,二选一。
16.从业人员清册是传2025年专职人员名单还是当前?
答:以2025年度为主,结合当前在岗状态核验。
17.工资发放表需提供多长时间的?
答:提供2025年任意连续3个月工资发放表。
18.社保要交多久?新入职、试用期没社保怎么办?
答:正常人员提供2025年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
试用期/新入职无社保,可上传劳动合同+情况说明容缺。
19.退休人员不用交社保,怎么证明?
答:上传退休证+在岗承诺书,无需社保。
20.员工社保交在其他公司,怎么处理?
答:不予认可,属于挂名/不实从业,限期整改,逾期扣分。
21.2025年在岗、2026年已离职人员要不要填?
答:2025年度在岗需如实填报,社保无法打印的附情况说明。
22.所有从业人员的劳务合同都要提供吗?法人也需要吗?
答:需要提供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务合同。代理记账机构的法人如同时为专职从业人员,也应当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
23.若劳动合同篇幅较长,是否需要全部上传?
答:无需全部上传,仅上传封面、签字页、期限页。
24.从业人员专业资质提供什么材料?
答:提供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财会〔2023〕27号)等文件中关于从业人员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5.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提供什么材料?
答:提供会计人员在管理服务平台,参加2025年度专业课科目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完成证明》。
五、业务承接、合同、档案
26.业务承接资料上传有哪些要求?
答:业务承接资料需符合《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财会〔2023〕27号)文件的要求。
27.承接代理记账业务清单是指机构代理的公司名单吗?
答:非代理公司名单,是指代理机构实际开展经营业务范围的清单。
28.开具代理记账发票、委托代理合同要上传全部委托单位的吗?
答:不用,选取1家具有代表性的委托单位,上传该委托单位相应代理记账发票和委托代理合同(全页)。
29.合同档案保管清册是2025年度吗?要全部上传吗?
答:是的,需上传2025年度全年的合同档案保管清册。
30.工作计划要上传哪些材料?
答:选取1家具有代表性的委托代理单位,依据《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财会〔2023〕27号)文件要求,上传同一家单位对应的委托合同、工作计划、审批记录等资料。
31.资料交接要上传哪些材料?
答:选取1家具有代表性的委托代理单位(同一家单位),依据《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财会〔2023〕27号)文件要求,上传同一家单位对应的委托合同、移交清册、原始凭证交接表、电子凭证交接单等资料。
六、会计核算、凭证、账簿、报表
32.会计核算要上传哪些东西才算齐全?
答:选取1家具有代表性的委托代理单位(同一家单位),上传2025年度某期间同一笔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会计软件截图1份。提供资料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令第98号)、《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财会〔2023〕27号)、《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24〕11号)等文件的要求。
33.客户很多,凭证账簿要全部上传吗?
答:不用,统一选取1家具有代表性的委托代理单位(同一家单位),提供2025年度某期间同一笔经济业务的全流程凭证。
34.会计软件要上传什么内容?截图还是文件?
答:上传软件截图,包括:软件信息页、账套界面、合规性说明。
七、质量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
35.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性文件是指什么?
答:是指机构依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财会〔2023〕27号)文件要求,制定的机构内部规范文件。
36.质量控制需上传哪些材料?
答:内部控制制度全文、项目复核记录1份、客户投诉管理制度全文、投诉举报信1份、投诉对应处理结果1份。提供资料需符合《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财会〔2023〕27号)文件的要求。
37.会计档案管理制度需要全文上传吗?
答:需要上传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财会〔2023〕27号)文件要求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全文。
38.没有整改通知书怎么办?
答:若无整改,可不提供。
八、部门信用(公共信用、市监、税务)
39.公共信用、税务信用模块,机构能自评吗?
答:不能自评、不能上传,由省厅统一导入数据自动赋分。
40.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评分从哪里来?
答:是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信息。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的有关要求,引用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的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41.市场监管信用评价评分从哪里来?
答:引用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1号)文件。
42.税务部门信用评价评分从哪里来?
答:引用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依据《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发布,2019年第43号修改)文件。
43.没有涉税业务的机构,分数怎么算?
答:执行线下折算:
最终得分=其他项目总得分÷95×100
县级财政审核确认,系统备注“无涉税,已折算”。
44.部门数据还没导入,会影响评分吗?
答:不扣机构分,不影响自评。建立容错机制,数据到位后补录。
九、时间、延期、补正
45.自评和报税时间冲突,可以延期吗?
答:可以,由市级财政统一报备,可延期3—5个工作日。
46.初审发现问题,自评入口关了怎么补正?
答:由县级财政汇总,报市级开通临时补正权限,允许修改重传。
47.超过时间没自评,直接判C级吗?
答:先提醒、限期补报;拒不参与、不配合的,才直接认定C级。
十、异议申诉、信用修复
48.对评价结果有异议,找谁申诉?
答:公示期内向县级财政书面申请,附证据,5个工作日内核实回复。
49.已经整改了,还会扣分吗?
答:公示前整改到位,不予扣分。
50.失信记录如何修复?
答:纠正失信、履行义务后,向认定单位申请修复,下一周期不再扣分。
十一、小型机构、协会、第三方协助
51.小机构没人懂,不会填报怎么办?
答:县级财政部门一对一指导,行业协会协助培训,简化填报。
52.可以请会计师事务所、协会帮忙审核吗?
答:可由市县可引入第三方协助评价,保障质量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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