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4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 索引号:430S00/2018-1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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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1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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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4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湘财提〔2018512号(C类)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204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黄大生代表:

您《关于加大对娄星区财力性补助和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娄星区是娄底市唯一的行政城市区,面积小,人口少,经济基础薄弱,支出责任繁重,和其他市辖区相比,确有其特殊矛盾和困难。2017年行政区划调整时,娄星区又接收了部分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增加,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因此,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表示充分理解。关于几个具体问题,我们的意见是:

一、关于加大对城市区的扶持力度,在财政补助上按省直管县系数和标准对待,并将娄星区作为困难城市区,加大对娄星区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和财力性补助。2010年起,我省全面实行了财政省直管县改革,79个县市纳入改革范围,在财政体制、转移支付、资金调度、债务管理、收入计划和财政结算六个方面实行省直接管理,所有的城市区仍继续维持省管市、市管区的财政管理体制。尽管如此,省财政对城市区仍给予了力所能及的支持。

在财力性转移支付方面,包括娄星区在内的所有城市区与省直管县已经享受同等待遇。如省财政在计算均衡性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转移支付时,与省直管县享受同等待遇,即在测算分配财力性转移支付时,计算的相关因素与省直管县一致,没有实行差别政策,只要符合条件,都能享受转移支付补助。当然,能享受补助多少,取决于多种因素。如:均衡性转移支付主要依据标准收支缺口分配,只有存在缺口,才能纳入补助范围,缺口越大,补助越多。同时,考虑到娄星区作为单一城市区的实际困难,省财政在按统一因素测算之外,还单独给予了照顾,补助进入基数,区里可统筹安排使用。今后,省还将对单一城市区按现有政策一如既往予以支持。

需要说明的是,因管理体制不同,包括娄星区在内的城市区与省直管县在一些转移支付的负担机制上的确存在一定差异,这是体制决定的。我省2010年财政省直管县时,明确了城市区继续由市级直接管理,其资金投入由省、市、区三级共同负担,这也是各省的通行做法。实行财政省直管县后,市级也不再新增承担对省直管县的配套任务、投入将大幅减轻,可以腾出资金加大对所辖城市区的支持力度,确保城市区所得补助不低于同档次省直管县水平。同时,市级直接管理城市区,也有义务分担责任,省市联动共同推动城市区加快发展。

二、关于按原省直管县标准加大两镇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和划转原补助基数的问题。蛇形山镇、水洞底镇原来分别属于双峰县、涟源市,2017年区划调整至娄星区。调整以后,两镇人口和国土面积等数据相应并入娄星区。2017年,娄星区曾向省财政反映过这个问题,请求给予支持。我们就此专门与娄底市财政局、娄星区财政局、双峰县和涟源市财政局进行过沟通衔接,主要涉及到原补助基数划转和按原省直管县标准加大划转乡镇的补助力度问题。对于划转前原已安排的涉及到人和民生补助基数宜由娄底市牵头,召集划入划出县市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由省统一办理划转手续。对于按原省直管县标准加大两镇转移支付补助力度问题,划出乡镇只能按划入所在行政区划县市区补助标准执行,不能按划入前所在县市补助标准执行。其理由主要有:一是从财政管理体制来说,省只管市州、县市,不直管乡镇,市本级也只管城市区,不直接管理乡镇;二是省对行政区无论是工资性补助,还是民生性补助,均是按照相关行政区的统计数据和相关标准执行的,不宜分乡镇安排或对某个行政区有多个补助标准;三是这些年来,全省发生行政区划调整的乡镇比较多,所有发生乡镇划转的地方,乡镇划出后均只能享受划入地各项补助和标准,这也是外省通行做法。因此,请您予以理解。同时,希望娄星区尽快就人口、国土面积等数据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尽快更改相关信息。

今后,我们将继续关注娄星区财政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娄星区支持力度,提高区级财力保障水平。同时,也希望娄星区立足实际,发挥自身优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省财政厅预算处   苏知立

联系单位:0731-85165079

 

 

湖南省财政厅

                             2018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