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提〔2018〕481号(A类)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059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钟方方代表:
您《关于加大对乡镇、办事处基层机关转移支付力度并规范乡镇、办事处项目配套奖金的建议》收悉,经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省财政高度重视乡镇一级政府财政工作
乡镇是国家政权的基石,是推动国家各项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承担着大量的事权责任,乡镇一级政府的履职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一直以来,省财政非常重视乡镇、农村基层政府运转以及涉及民生的公共服务提供情况。您提出的“加大对乡镇、办事处基层机关转移支付力度并规范乡镇、办事处项目配套奖金”等意见,为我们下一步加强对乡镇一级政府财政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建议。
二、关于对财力困难的基层进行倾斜的问题
目前,我省实行的是省服务管理到县市、县市服务管理到乡镇的财政体制,省不直接服务管理到乡镇。近年来,我们一直坚持保障到县、由县统筹安排的原则,重点加强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在测算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财力性转移支付时,主要根据标准财政收支缺口进行测算,一般情况下越困难的市县标准收支缺口越大,获得的财力性转移支付也相对越多。二是在测算分配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政策资金时,省财政对市县一般实行分类分档补助,越困难的市县省补助的比例越高。今年,根据中央和省里的要求,我们正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以进一步减轻市县配套的压力。此外,为缓解市县财政运行困难,今年年初,省财政专门安排困难补助10亿元,其中耒阳市1000万元,支持其统筹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亟需的环节和领域。
三、关于增加转移支付项目的问题
一是关于“新增乡镇基层办公用房维修转移支付项目”。为加强乡镇财政基层建设和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乡镇服务能力,更好地发挥财政所的职能作用,省财政从2008年起开始采取逐级申报审批等方式,对部分因办公用房陈旧、办公设施老化或因撤乡并镇后不能满足办公需求的困难财政所或便民服务中心给予重点扶持,并对51个贫困县给予倾斜。同时,要求各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困难财政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的扶持力度,改善财政所办公条件,提升乡镇财政管理和服务效能。二是关于“新增支持乡村发展转移支付项目”。近年来,省财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加大了对美丽新农村建设的扶持和资金监管。一是通过中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平台,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258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二是积极增加了省级新农村建设资金,资金主要用于省级示范村以奖代补、全省示范创建村和重点民生实事美丽乡村建设村的引导扶持等方面。三是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的监管和绩效评价,确保中央和省美丽乡村建设有关资金出成效。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为美丽乡村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注入了新内涵,今后,省财政将进一步加强资金筹措力度,构建多元投入机制,积极支持建设富强、美丽、和谐、幸福的乡村。
四、关于在考核中为乡镇减负等问题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答复,为让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能够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2018年12件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均是在征求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意见后,报省委常委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审议并通过的,在加大民生投入的同时,又兼顾了各级财力的实际情况。
下一步,省财政将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逐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加大对县级财政支持力度;同时督促县级财政不断提高乡镇运转及各项民生支出的保障水平,提升乡镇政府履职能力,促进乡镇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省财政厅乡财处(综改办) 旷申源
联系电话:0731-85165684
湖南省财政厅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