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187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 索引号:430S00/2018-16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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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1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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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187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湘财提〔2018535号(A类)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2187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李娟代表、聂金华代表:

你们《关于优先支持省重点项目岳阳新港区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措施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承担省重点项目岳阳新港区建设而转移的农业人口承接区,在均衡财力补助上予以重点照顾的问题。为了支持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2017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湘政发20179号),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湖南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并设立省对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主要根据各县市农业转移人口实际进城落实人数,财政困难程度,综合考虑各地人均财政支出水平、工作绩效进行资金分配,并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地区和困难地区倾斜。分配对象为省直管县和市州本级,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下达。城市区不单独作为分配对象,但涵盖在市本级中。考虑到农业人口市民化工作主要在城市区,压力也在城市区,同时市本级也承担了部分城市区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责任,因此,省明确规定应将此项资金的70%分配到所属区,市本级所留金额不得超过省下达金额的30%2017年省下达岳阳市本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2591万元,比上年增加1554万元,增长149.9%。云溪区可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向岳阳市本级积极争取该项奖励资金。省财政将进一步要求市级加大对城市区的补助力度。此外,2017年省财政对云溪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达到7434万元,比上年增加764万元,增长12.7%,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属于财力性转移支付,可统筹用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关基本公共服务领域。

二、关于对云溪区建设为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的普惠性幼儿园予以重点奖补的问题。

支持公办幼儿园建设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一大重要政策,我省加大奖补力度,引导鼓励市、县级政府合理规划学前教育布局,丰富城镇学前教育资源,在居住地向随迁子女提供学前教育服务。2015-2017年三年共下达云溪区学前教育资金841万元,2018年提前下达云溪区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和省级资金296万元。随着“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工程”的深入推进,对云溪区包括普惠性幼儿园在内的学前教育的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尽管我省在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从总体上来讲,我省学前教育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我省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也请云溪区将农业人口市民化情况向市反映,争取农业人口市民化转移支付资金,缓解压力,我们也会督促市按规定将资金落实到区。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省财政厅预算处  胡云归  

联系电话:0731-85165105        

  

 

湖南省财政厅

                                2018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