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提〔2018〕490号(C类)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209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刘朝晖代表:
您《关于继续加大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政策支持力度、在更高起点全面提升县域板块发展水平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加快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实力,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强县的意见》(湘政发〔2013〕1号)。根据文件精神,省财政重点扶持一批特色产业重点县,每年重点扶持3个特色产业,每个特色产业每年扶持3个重点县,对每个重点县的支持不低于3亿元,扶持政策暂定实施3轮。2013年,我们组织评选并实施了第一批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由于永兴县产业特色明显、方案可行,被纳入全省第一批特色制造重点县予以扶持,每年安排1亿元,2013—2015年共安排3亿元。截止到2017年,我省前三轮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已全部评选和扶持完毕,省政府决定暂不再延续特色县域经济强县政策,永兴县可利用第一轮特色制造重点县的政策优势,结合自身产业实际,将全县稀有金属产业做大做强。
除特色县域经济强县工程外,我省也高度重视特色县域经济和城乡融合发展,为推动以产兴城、以业聚人、以城促产,支撑特色县域经济和城乡融合发展,2018年在预算内设立“县域产城(镇)融合发展专项”,安排资金1亿元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县镇产业平台类、人居环境类、边贸物流类项目建设,力求延长特色产业链,推进产业结构升级,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特征的县域产业。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您的有关建议和意见落实在具体的工作中,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项目安排时予以充分考虑。永兴县可结合当地实际,按程序积极申报有关专项,我们将在条件具备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实际情况,予以适当倾斜。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省财政厅农业处 陈富珍
联系电话:0731-85165361
湖南省财政厅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