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界委员:
你们提出的提案《建议重视和加强农业保险工作》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提案肯定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取得的成绩,指出了我省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切合实际地分析了问题的原因,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内容翔实、分析合理、所提建议对于促进农业保险规范发展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我厅对提案进行了深入的学习讨论,梳理了我省农业保险开展情况、主要做法,收集了湖南保监局的反馈意见,提出了下一步改进措施,希望委员能够满意我们的答复。
一、我省农业保险发展情况
2007年我省开展农业保险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经办保险公司深入开展工作,我省农业保险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保费规模稳步增长。近年来,通过加强政府引导,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规范理赔管理等措施,推动广大农户保险意识逐年增强,参保积极性不断提高,保费规模呈平稳增长态势。2014年保费收入20.11亿元,较2007年增长169%。农业保险已经成为我省农民防范农业风险的重要手段。
二是保险品种更加丰富。我省农业保险补贴品种从2007年起步时的3个(水稻、棉花、能繁母猪),发展到今年的19个(包括9个中央财政补贴品种和10个省级财政补贴品种)。2014年,为满足广大农户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我省在中央财政补贴的9个品种基础上,新增了6个特色农业保险品种,包括烟叶、肉鸡、鸭、鹅、甲鱼和湘莲,并给予一定比例的省级财政保费补贴。今年,我省又新增了柑橘、茶叶、葡萄、能繁母牛4个特色农业保险补贴品种。
三是政策力度逐年提升。随着农业保险的深入开展,各级财政加大了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从财政保费补贴地区来看,119个县市区开展了农业保险,农业保险县市区覆盖率已达97%;从财政保费补贴规模来看,2014年各级财政保费补贴合计15.26亿元,较2007年增长187%,有效减轻了农民的保费负担。
四是保险功能不断强化。2013年,我省遭受严重旱灾,农业保险支付旱灾理赔金额达7亿元,有效减轻了农民因灾损失,帮助农民迅速恢复生产,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2014年,我省首次启动了烟叶统保试点,共收取保费5416.19万元,7月份,我省郴州等烟叶主产区遭受严重的雹灾和病虫害,保险赔款达8480万元,赔付率达156%,较好地维护了受灾烟农的利益,受到了家毫省长及袁建尧省长助理的充分肯定,获得了国家烟草专卖局的高度认可,拟在全国推行烟叶保险的“湖南模式”。
二、农业保险工作开展的主要做法
八年来,我省农业保险工作主要围绕“建机制、搭平台、强基础、重规范”四个方面展开。
(一)建机制,农险制度日益完善
一是制定了《关于调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方式的通知》,明确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资金来源、预算安排、使用范围和拨付程序等内容,为推动农业保险深入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制定了《全省森林保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优化了森林保险业务管理机制,实现了农业保险全品种的公平竞争。三是出台了《湖南省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完善了农业保险风险准备机制,为农业保险提供了风险保障。四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规范发展农业保险的通知》,促进了农业保险的宣传普及,强化了农业保险的规范发展。
(二)搭平台,组织体系逐步健全
一是构建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各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业保险管理体系。二是搭建了“乡乡有专兼干、村村有协保员”的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51号)要求,截至目前,我省共建成乡镇农险办公室2935个,聘请乡镇农险专(兼)干4177人,村级农险协保员4.46万人。我省建立的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被财政部誉为“常德模式”,在全国推广。三是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农业保险学术研究团体——“湖南省农业保险研究会”。2013年,研究会成立以来,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创办了学会刊物,开展了课题研究,为推动农业保险理论发展,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提供了智力支持。
(三)强基础,日常管理不断夯实
一是抓好宣传。为了更加广泛的普及农业保险相关知识,在全省统一部署下,各市州、县市区及保险公司积极配合,将宣传贯穿到农业保险工作始终,努力做到“电视上有画面,广播里有声音,村组中有挂图,手机里有短信,农民手中有宣传折页”,提高了农民对政策的知晓率,激发了农户参保积极性。二是管好资金。为管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我们加强了农业保险保费资金监管,将巨灾风险准备金纳入省级“双控”账户管理,并先后建立了公益林、烟叶的统保专户,确保了财政资金的足额安排和安全高效使用。三是做好统计。2007年,我省建立了农业保险季报制度,后来又不断完善,在原有填报项目的基础上,强化了农业保险承保收入、理赔金额、各级财政补贴、农民缴纳情况等方面的审核,准确掌握了农业保险各项数据和发展动向,为领导决策和政策调整提供了基础依据。
(四)重规范,农险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以制度促规范。督促保险公司完善承保、核保、查勘、定损和理赔流程,严格做到惠农政策、承保情况、理赔结果、服务标准、监管要求“五公开”和承保、定损、理赔“三到户”,以及承保分户清单、理赔分户清单、赔款支付清单、银行回单“四单一致”。同时,针对承保理赔不公开透明的问题,我省监管部门提出了“两签字、三公示”(承保、理赔清单农民签字,承保、查勘、理赔信息公开)的规定要求。二是以检查促规范。省财政厅、省农委、湖南保监局等单位每年组织开展农业保险考核和现场检查,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分配农业保险省级财政补贴额度的重要依据,促使保险公司不断规范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三是以指导促规范。通过深入基层农户开展调研,加强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发现和解决农业保险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引导各地不断加强本区域内农业保险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农业保险工作有序推进。
八年来,我省农业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农民知晓度不高,财政保费补贴的品种不足,承保公司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对承保主体的监管需要加强等等,这些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针对我省目前确定的水稻保险金额偏低的情况,2015年,已将水稻保险金额从原来的每亩320元提高到360元。事实上,近年来我们一直致力于提高保障水平,2015年以前,水稻保险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和农民需求已经进行了两次调整。2009年每亩保额由240元提高到280元,2012年每亩最高保额由280元提高到320元。近期,保监会、农业部、财政部等3部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条款拟订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保险公司拟订产品条款时应充分听取农业、财政、保险监管部门和农民代表的意见。下一步,为更好地保障农民利益,我们将更加严格审核保险公司的农业保险条款,要求其责任范围、保险费率等条款内容必须经过科学和定量的风险评估,特别是将保险金额是否覆盖物化成本作为重要审核事项。
二是扩大特色农业保险试点范围。2014年,我省启动了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今年,新增了能繁母牛、柑橘、茶叶、葡萄4个品种,全省特色农业保险试点品种由原来的6个增加到10个,基本覆盖了我省最具特色的农业产业,同时考虑了各地的差异需求。需要说明的是,对于特色农业产业的保险,其主要目的是减轻特色农业遭受自然灾害风险的损失,保障特色农业产业生产,促进县域特色经济发展。如果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补贴品种是“保民生”的话,省级财政农业保险补贴的特色品种就是“促发展”。因此,在我省地方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我们的政策是鼓励规模化种养大户投保。
三是减轻农民保费负担。从补贴险种来看,种植业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40%,省级财政补贴25%,市县财政补贴10%,农户、龙头企业或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承担25%。养殖业保险保费由中央财政补贴50%,省市县财政补贴30%,养殖户、养殖企业或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承担20%。公益林保险保费由中央财政补贴50%,省市县财政补贴40%,林权权利人承担10%。商品林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30%,省级财政补贴25%,林农、林业企业或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承担45%。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通过近几年我省不断向中央财政呼吁和请求,育肥猪保险保费补贴已由原来的各级财政补贴20%,农民负担80%,调整为各级财政补贴80%,农民仅需负担20%。总体来看,农民承担的保费比例偏低,今后中央补贴比例提高或地方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将进一步降低农民保费负担。
四是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2015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一是抓好日常宣传。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体,采取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宣传小册子、传单,发出保险告知书、刷印墙体广告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使农业保险政策家喻户晓,广泛传播。二是抓好集中宣传。借助今年防汛抗洪机遇,把握农民防灾心理,开展有广度、有深度、有力度的专题报道,加强农民风险意识的培养,让更多农户自愿参加保险。
五是督促保险公司规范经营。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保险公司遵循农业保险“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首先,继续加大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农业保险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配备和业务培训。其次,强化合规经营,杜绝农业保险包干赔付,封顶赔付的情况,落实“应赔尽赔”要求,只要是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的,都要按保险条款及时足额赔付到农民手中。第三,针对目前农业保险信息不对称、数据透明度不高、监管效率较低等问题,建立农业保险数据信息共享平台,为广大农户了解、查询、报案、索赔提供便利。同时,督促保险公司定期向社会公布农业保险收益情况,适时发布《农业保险社会责任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