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提〔2017〕515号(A类)
无党派界别:
你们《关于支持老司城保护与利用工作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湘西老司城遗址是我国大西南地区现存规模最大、保存最完好的土司城遗址。2015年7月,老司城申遗成功,成为我省首个世界文化遗产。作为湖南的骄傲,保护展示好老司城遗址是所有湖南人的责任和义务。
自老司城申遗工作启动以来,省财政一直给予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一是为申遗保驾护航。为保证申遗顺利进行,省财政安排申遗专项工作经费0.33亿元,全力保障了申遗规划编制、文书制作以及聘请专家指导等工作的开展;二是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争取中央支持、预算追加和统筹安排省级文化专项资金等方式,省财政仅从文化口径就累计安排了老司城建设资金2.57亿元,重点支持了老司城遗址维修以及安防、消防、避雷等本体保护,着力推进了老司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确保了申遗必备条件之一的老司城博物馆及时开馆。省财政对老司城申遗工作的支持,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肯定,并被授予“老司城遗址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先进单位”。
针对你们提出的解决老司城目前存在困难的建议,我们认为:
1、关于成立老司城世界文化遗产文化保护委员会问题。老司城遗址是我省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瑰宝,成立老司城世界文化遗产文化保护委员会,对于统筹规划、科学合理地保护管理好老司城遗址,促进老司城静态文物和活态文化的有机融合具有积极意义。鉴于老司城遗址保护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建议保护委员会由永顺县委、县政府牵头成立,并联合当地宣传、文化、文物、建设、旅游等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做好老司城遗址的保护和开发工作。
2、关于将老司城景区建设列入省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重点支持项目问题。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老司城景区的建设责任主体为当地政府。我们建议,永顺县政府应根据自身财力合理确定建设规模,科学谋划特别是要统筹利用好老司城遗址中的建筑遗存和文物设施。我厅将配合省发改委、省文物局等部门,积极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在安排省级相关文化专项资金时,对老司城景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倾斜。
3、关于解决申遗欠款7000万元问题。根据省政府关于老司城申遗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老司城申遗工作经费由省财政承担,相关经费3300万元已于2014年全部拨付到位。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申遗建设经费缺口7000万元应由申遗责任主体的当地政府承担。我们建议,一是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相关债务作进一步的审计核实;二是充分发挥老司城申遗效应,将遗址保护与当地旅游有机融合,通过文化旅游带动地方经济发展逐年消化债务;三是考虑到永顺县财力薄弱的实际,省财政在安排相关文化专项资金时,对老司城景区内符合条件的文化事业和产业项目将给予倾斜支持。
下一步,省财政将继续关注和支持老司城遗址的管理建设,也希望当地政府按照文化文物“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大遗址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将老司城景区打造成湖南文化旅游新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