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提〔2017〕550号(A类)
胡祖六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建立创新孵化基金,培育高新产业》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高新技术产业是经济发展的最有活力增长点,其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后劲和潜力。近几年,我省以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与先进制造业为重点,以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为主线,以高新园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为载体,全面纵深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2016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6859.2亿元,同比增长16%,高于GDP增速8.1个百分点;占GDP比重达到22%,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描绘了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美好愿景,为下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为支持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国家在2009年就启动了新兴产业创投计划。省本级2010年设立了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10亿元,分期到位。截至2016年底,实际到位资金6.862亿元,对14家创投企业出资5.44亿元,带动社会资本实际出资24.5亿元,其中9家创投企业获得国家新兴产业创投基金参股4.5亿元,累计投资127户企业,投资总额18.72亿元,覆盖了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符合国家及我省产业政策支持的方向,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创新孵化基金设立方面。2014年12月,省科技厅发起设立湖南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截至2017年6月30日,该基金以领投者的方式,对环保设备、新材料、先进制造、种业、通讯设备等领域的6个省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7225.6万元,直接带动其他民营机构投资14634.9万元,带动效应达2倍以上。2015年,我省参股由财政部现代种业发展基金和科技部农业科技园区协同创新战略联盟基金等联合发起的国家种业创新基金——深圳前海种业基金,设立总规模为35000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已投资2个项目,累计拨款1820万元。
二、关于下一步工作
1、关于您提出的建立一支创新孵化基金的建议。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推进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省本级正在设立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运作,其中政府出资200亿元作为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约600亿元,共同投资我省新兴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领域重点项目。考虑社会资本的募集和基金投资有一个过程,为避免财政资金闲置,政府引导基金采取认缴制,将与参股子基金社会资本同步到位,省财政厅在明确省级出资资金来源的前提下,根据社会资本到位情况通过国库调度等方式切实保障资金需求。目前,我们已经开展基金设立运作相关工作,明确了政府引导基金委托管理机构,正在开展子基金管理机构招募。设立政府产业投资基金,不仅在于引入社会资本,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更关键的在人才与机制。为确保产业基金市场化运作,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我们面向全国公开招募子基金管理机构,子基金投资项目由管理机构自主决策,政府部门不得干预,彻底改变了传统专项资金政府部门通过行政方式选择项目的传统做法。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履行基金设立运作中的职能职责,完善运作机制,规范运作流程,不断优化服务,为基金开展投资创造良好环境。
2、关于对各类创投基金所投资企业实行配套的鼓励与优惠政策的建议。为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经省人民政府同意,2016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积极财政扩大有效投资推动调结构稳增长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94号),明确规定对新兴产业投资基金项目给予投贷结合支持,对基金及其参股并运作规范的子基金投资的项目,协调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开展投贷集合予以跟进,并优先纳入担保代偿补偿、信贷风险补偿以及上述贴息和补助等相关政策的扶持范围。对在我省落地的重大招商引资、重大并购重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重大军民融合等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综合施策,重点扶持。同时,为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银行信贷支持转化科技成果、运用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速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资本化、产业化,根据《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贷款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15〕417号),结合我省实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印发了《湖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下一步,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等部门将密切配合,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湖南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支持各类创投基金所投企业的科技成果优先入库,做好与国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衔接,并依托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建立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库,为合作银行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提供支撑。通过引导激励银行信贷投向转化成果库内成果企业,实现间接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目标。二是积极探索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机制,研究制定针对种子基金、天使基金等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投资基金的,主要涵盖政府性基金引导、政府出资部分让利以及早期投资损失补偿等内容的支持鼓励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民间资本支持我省科技成果转化。三是出台系统政策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近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已专题研究通过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出台系统政策,推动“创业、创新+创投”协同互动发展,引导创业投资促进新兴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