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450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17-77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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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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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450号提案的答复

湘财2017541A类)

 

 

陈位明委员:

您《关于进一步深化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实施方案》(财库〔200749号)要求,省财政厅联合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积极推进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有关工作,基本上搭建了财政、税务、人行财税信息交换统一框架,对提高我省预算执行分析和国库现金流量管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工作在推进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企业纳税等相关信息共享不充分、财税库银信息共享及反馈机制不健全、第三方涉税信息不对称、部分行业和税种税源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尤其是全面营改增后,这些问题尤为突出。为解决上述问题,建立健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我省税收征管和非税收入执收执罚,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提升我省政府治理能力和财税管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化国税 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55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意见》(湘发〔20156号)以及《湖南省税收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6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5年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财库〔20158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省财政厅联合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部门,在深入省内外调研的基础上,向省政府提出建立健全财税综合信息共享机制的建议。该建议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2015年底省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决定加快建立全省财税综合信息共享机制,构建统一规范的财税综合信息交换共享平台。20169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建立财税综合信息共享机制的通知》(湘政办函〔201689号),正式启动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根据省政府的工作安排,省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分三期建设,第一期实现财政、国税、地税、人民银行、统计等10部门信息共享,该项工作已于2016年基本完成;第二期实现与住建、商务、发改、教育、卫生等其他近40个部门的信息交换共享工作,实现涉税信息共享省直部门全覆盖;第三期逐步实现省级财税综合信息平台与市县、中央有关信息平台的共享对接,打造立体信息共享网络。目前,省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推进。

衷心感谢您对财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