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提〔2018〕567号(A类)
黄琴委员:
您《关于建立东江湖生态补偿机制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环东江湖流域作为湘江、珠江、赣江等江河的源头区域,是我省重要的生态功能区,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强化环东江湖流域的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对构建我省“一湖三山四水”的生态安全屏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09年开始,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实施生态补偿。经我们积极争取,环东江湖流域“三县一市”中的汝城县、桂东县、宜章县、资兴市已全部纳入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每年享受到了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其补助金额逐年提高,转移支付资金推动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了环东江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
近年来,根据国家和我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省财政会同省直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和建立流域、区域、要素“三位一体”的生态补偿机制。区域补偿方面,主要是建立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并逐步扩大享受补助的县市区范围。据统计,2017年省财政共安排资兴市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3435万元,较2016年增加856万元,根据规定,资金将全部用于资兴市生态建设和民生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其中用于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要达到50%以上。流域补偿方面,主要是建立流域生态效益补偿机制。2014年省财政厅会同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研究制定了省内第一个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湖南省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水质水量奖罚)暂行办法》(湘财建〔2014〕133号)。从2015年开始,已经连续两年依据省环保厅、省水利厅提供的年度湘江流域水质、水量监测数据,采取奖罚结合的形式,统筹安排约1.2亿元,专项用于湘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等方面,2015—2016年,省财政共安排资兴市资金514万元。要素补偿方面,主要是设立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等专项资金。2015—2017年省财政厅累计安排资兴市森林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3467.65万元。今后,省财政厅将继续积极筹措资金,视财力状况逐步加大对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
关于您提出的“加快落实东江湖生态补偿制度建设事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督促上下游地方政府签订协议以及鼓励上下游地区开展排污权和水权交易”的问题。
1、今年初,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与保护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财预〔2018〕19号),明确提出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具体政策包括:支持流域内上下游邻近省级政府间建立水质保护责任机制,鼓励省级行政区域内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责任机制,引导长江经济带地方政府落实好流域保护和治理任务,对相关工作开展成效显著的省(市)给予奖励。为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我厅正积极会同省环保厅等部门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建立涵盖全省“一湖四水”的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制定出台指导意见,引导鼓励上下游市县政府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合作的原则,协商确定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并探索实行下游地区加大对上游地区横向补偿力度等。
2、中央同意我省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以来,我省围绕生态环保和“两型社会”建设目标,按照“政策配套是基础,产权明晰是关键,市场交易是核心”的思路,扎实有序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取得了一定成效。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全省已有8240家企业缴纳有偿使用费,累计收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3.84亿元(应缴4.22亿元),资金到位率为91.0%;全省累计实施市场交易2782笔,交易资金总额2.9亿元。目前,全省排污权交易工作依然处于探索试点阶段,相关配套政策还需完善,业务水平亟待提高,为环境管理和污染减排服务的实际作用短期内还不能充分显现,对“持权排污、按量排污”的监管手段和方法不多等等,都是今后亟需解决的问题。下一步,省级层面将积极研究、合理制定流域上下游地区间排污权交易的相关政策规章制度,从政策上引导和鼓励流域上下游地区企业之间开展排污权交易;同时,将进一步完善排污权交易管理平台,提高市场交易规范化水平,督促整改指标认购手续不全、交易指标来源不规范、交易程序不合规等问题,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实施水权交易是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有效途径。与排污权交易、碳排放交易不同,水权交易只能在同流域内或存在输配水条件的不同流域间实施定向交易。当前我省开展的湘江流域生态补偿就是一种流域内区域间的水权交易。同时,从长沙县江背镇开展的水权交易试点情况看,我省14个市州基本上丰枯同频,且不同流域间缺乏必要的输配水设施,加上我省地处南方丰水地区,当前我省开展大规模的水权交易还存在基础设施不配套、交易内生动力不足等实际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加快流域上下游地区间水权交易机制的研究,在进一步总结湘江流域基于水量、水质目标考核的流域生态补偿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构建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关于您提出的“明确东江湖生态补偿资金渠道和方式”的问题。
1、目前,东江湖区域水利发电企业均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足额缴纳了相关税费,再从其经营收入中提取资金专门用于东江湖生态补偿工作,没有政策依据。此外,《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第三十五条规定:“征收的水资源费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分别解缴中央和地方国库”。《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明确:“水资源费纳入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取消专款专用的规定,实行统筹管理,严格执行收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将征收的水资源费用于补充东江湖生态补偿资金与水资源费现行管理政策不符。鉴于当前中央层面正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的力度不断加大,并考虑到以上政策要求,故不宜再向相关受益单位征收额外的收费,否则将导致重复收费,加重企业和社会负担。
2、2012年以来,东江湖获批列入国家良好湖泊支持范围,期间环东江湖流域“三县一市”累计获得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8.5亿元,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东江湖水质常年保持在良好水平。在已有政策支持的前提下,目前我们正在积极推进省内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构建,鉴于工作即将全面推开,不存在选择在某地区或某区域开展试点的情况,也不宜单独再建立东江湖生态保护补偿基金专门用于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工作。接下来,省级层面一方面将加大向中央有关部门的争取力度,另一方面将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合理确定省、市、县三级以及上下游地区间的生态补偿资金分担比例,确保全流域生态补偿资金来源稳定可靠,积极推进全流域生态补偿工作顺利开展,助力美丽生态东江湖建设。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省财政厅经济建设二处 王星力
联系电话:0731-85165576。
湖南省财政厅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