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748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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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18-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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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748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湘财提〔2018522号(B类) 

阳明明委员: 

  您《关于破解农村校车运营困局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和完善校车相关政策制度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生用车安全问题,2010年以来,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2011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153号),成立了省学生用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协调学生用车安全管理相关工作;2013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监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校车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349号)建立了校车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2013年,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校车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3177号),要求各级教育、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分工协作、明确责任人,确保各项指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做到不漏校(园)、不漏车、不漏人,并建立健全了校车信息采集、共享和督查报送的长效机制,不断推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程2015年,出台了《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对校车标准、行使路线、驾驶人资质等校车安全方面作出了进一步明确规定。 

  二、支持校车安全发展 

  省财政一直积极支持校车运营和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对市县校车运行实行以奖代补。省财政从2012年起设立了学生用车以奖代补资金,目前资金规模达到1.2亿元。此项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到市县,由市县结合实际统筹用于校车购置补贴、运营补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乘车补贴、校车安全管理补贴及校车承运人保险购置等方面。二是支持普通公路安防设施建设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实施公路交通事故多发易发路段综合处置、加强公路安全设施维护。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2017—2019年,对42000余公里普通公路高风险路段安防设施建设工作给予国省补助资金支持。三是支持建设全省统一的校车安全管理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引进先进技术手段,统筹整合资源,提高监管效率,有效防范风险。今后,省财政还将继续安排学生用车以奖代补资金。与此同时,按照湘政发〔201153号文件规定和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市县政府要切实履行投入和管理的主体责任,积极筹措落实资金,支持校车运营和安全管理工作。 

  三、关于校车纳入农村客运燃油补贴范围的问题 

  根据财政部等七部委《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 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财建〔20091号)及相关行业成品油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的范围包括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城市出租车和岛际水路客运等6大行业,按照现行政策,校车尚未纳入补贴范围。因该政策属中央层面的顶层设计,2015年,省财政厅专门向财政部呈文,将我省校车运营情况、各有关部门为保障校车安全所做的努力等情况向中央进行了专题汇报,请求将校车纳入中央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范围。2016年,《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农村客运 出租车 远洋渔业 林业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133号),对油价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未明确将校车纳入补贴范围。我们将继续向中央争取对校车的油补支持政策。 

  四、关于增加经费支持力度,使学生寄宿就学、减少上下学交通风险的问题 

  我们认为,大力发展乡镇寄宿制学校,让偏少山区的学生尽可能寄宿就学,既有利于发挥集中办学的优势,提高乡村教学质量,也有利于减少上下学交通风险,保障学生安全。为此,省财政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一是对寄宿制学校,在按普通学校标准核定公用经费的基础上,依据寄宿生人数按每生每年200元的标准增加安排公用经费。二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三是省财政从2013年起每年安排2亿元,支持寄宿制学校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重点用于学生用床、桌椅、衣柜、储物箱,食堂炊具、餐具,饮水设施,洗浴设施,厕所卫生设施,以及门窗等安全设施的购置、更新和维护,以提升其承载学生寄读就学的能力。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省财政厅经济建设一处 黄拥政 

  联系电话:0731-85165149 

  湖南省财政厅 

                               2018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