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创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见实效

  • 索引号:430S00012/2015-00284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省财政厅
  • 发文日期:2015-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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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创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见实效

  2015年,湖南省财政厅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392件,占全省建议总数的四分之一,是承办数量最多的省直单位。为做好建议办理工作,厅党组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创新方法,扎实推进,确保办出特色、理出实效,赢得了代表的充分肯定。

  一、“三个到位”促落实。一是认识到位。厅党组书记、厅长郑建新专门组织召开省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并在厅务会议、厅长办公会议等多个场合及时传达学习省人大、省政府关于建议办理工作的文件精神,要求全厅上下强化办理工作的代表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形成主动办、认真办、务实办的良好氛围。二是责任到位。明确将建议办理作为“一把手”工程,实行厅长负总责、分管厅领导重点抓、办公室统筹协调、承办处室具体落实,厅、处、科组、承办人四级联动的工作责任制。同时,严格落实分级领衔、主会办协作、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等四项机制,先后印发《2015年度建议办理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2015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将建议办理作为单独章节在《省财政厅督查督办工作规程》中予以明确,建立台账,办结一件、销号一件,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措施到位。结合建议办理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创新思路推行“四个办理”。直接办理,即厅领导按分管职责直接领办代表建议,8位厅领导领衔办理15件重点建议,牵头进行现场办理和当面沟通。集中办理,即对内容相近或地域相邻的代表建议进行分类整合,由领办领导组织集中研究答复。5月12日,副厅长欧阳煌赴益阳就3件医疗卫生类建议开展了现场调研和集中办理,取得了较好反响。务实办理,即全面提升答复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建议中提出的具备解决条件的问题马上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明确工作计划和努力方向。今年,财政厅A类答复(已解决和基本解决问题)提升至20%,C类答复(受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仅占10%,问题解决率提升了近10个百分点。公开办理,即在厅门户网站上设置建议公开专栏,包含最新动态、答复公开、重点办理、跟踪办理、文件资料、重大财税政策解读等6个子栏目,增进沟通了解。

  二、“三个结合”增动力。一是与财政工作紧密结合。将办理工作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年初未雨绸缪,提前谋划;任务明确后,与财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同步推进;在工作落实中互促共进,提质增效。副厅长石建辉将禁毒类建议办理与完善政法保障体制工作相结合,与相关部门多次研究协商,从新增安排市县禁毒经费补助、率先出台相关经费标准、支持改善装备条件等三个方面推进禁毒戒毒工作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与作风建设相结合。坚持把解决群众现实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态度务实、内容详实、问题落实。为办好王建球代表《关于针对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遗留问题增加县级财政转移支付的建议》,厅长郑建新、副厅长刘崇斌带队赴宜章县开展现场办理,从适当增加财政转移支付、支持解决遗留问题两方面进一步完善了我省关闭退出小煤矿扶持政策,得到了代表和群众的一致好评。三是与财政重点调研相结合。为办好严德忠代表《关于将湘西黄牛养殖纳入我省特色农业保险补贴的建议》,副厅长刘文杰带队深入湘西州花垣县调研黄牛养殖基地,听取当地群众对开展黄牛保险的需求意见,明确将能繁母牛纳入了今年省级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畴。

  三、“三个转变”见实效。一是办理理念由“被动办”转向“主动办”。将代表建议作为广泛听取意见、实现财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有效途径,作为宣传财政发展改革成就、回应各方关切的重要渠道,切实强化使命感和责任感,严格要求,自我加压,使积极主动办好建议成为全厅办理工作“新常态”,许多建议沟通次数达到5次以上,确保主动沟通到位、答复到位。二是办理实效由“满意率”转向“落实率”。办理中抓研究沟通,答复后抓跟踪办理,确保答复意见真正落地。为办好黎光和代表《关于做好村干部养老保障工作的建议》,副厅长郭秀宏带队赴岳阳市华容县,邀请50余位村干部、村民进行问卷调查并开展现场办理。目前,已明确省级财政预算新增1亿元用于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及老村干待遇水平。为切实改善土地收益计提工作,副巡视员庄大力带队听取胡安平代表意见,从专项检查、强化监督等方面对代表建议进行了落实,代表表示非常满意。三是办理方法由“分散办”转向“统筹办”。注意加强上下左右联动,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研究对策,争取“解决一个问题,惠及一方百姓”。如,省财政厅今年承办件中涉及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代表建议达到20余件,各相关处室积极配合,共同研究确定了完善区域补偿、流域补偿、要素补偿相结合的生态补偿体系,既全面回应了代表诉求,又有效推动了绿色湖南建设。再如,鉴于多个建议反映了区县级政策性配套支出压力大问题,省财政厅高度重视,厅长郑建新多次召集相关处室研究部署,把完善配套政策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明确今后除新农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重大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以及跨区域、跨流域、外部性强的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省与市县共同负担外,其他事项原则上不再要求市县进行配套,推动各地集中财力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