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与省人大代表沟通联系工作的意见

  • 索引号:430S00012/2015-00317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省财政厅
  • 发文日期:20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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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与省人大代表沟通联系工作的意见
                               
厅属各处室、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与省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保障省人大代表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完善与省人大代表沟通联系的长效机制,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强与省人大代表沟通联系的重大意义
(一)省人大代表分布于社会各阶层,植根于基层和群众,活跃于社会实践的第一线。代表的意见建议反映群众的普遍愿望,体现百姓的利益诉求,凝聚民众的集体智慧。切实加强与省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广泛听取和吸纳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是推进民主理财、加强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是宣传财政工作、争取理解支持的有效方式,是汲取代表智慧、推进财政工作的重要途径,是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的客观要求。
(二)厅属各处室、单位要切实增强代表意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健全制度,创新思路,扎实、细致、有效地做好与省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和服务工作。
二、有效建立与省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机制
(三)建立重大决策征询制度。在编制全省财政改革发展中长期规划,拟定财政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和重要规范性文件,实施重大财政政策调整时应通过适当方式征求有关省人大代表意见。举办的与财政工作相关的听证会应视情邀请有关省人大代表参加。
(四)建立财政工作通报制度。重要财政工作情况、重大财政改革要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适时通报。每位厅领导每年应1-2次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等形式向部分省人大代表通报财政工作开展情况。厅属相关处室、单位每年应向有关省人大代表专门通报相关财政工作开展情况。省国库管理局要以短信等方式,及时、规范地向省人大代表通报季度预算执行的主要情况。
(五)建立重大活动参与制度。邀请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出席全省财政工作会议。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列席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召开财政新闻发布会、组织重大财政宣传和调研活动、开展重大工作检查,要视情邀请有关省人大代表参加。
(六)建立直接沟通联系制度。将专门走访和出差顺访相结合,加强与基层人大代表的直接沟通联系。每位厅领导每年至少走访5位以上省人大代表。厅属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走访10位以上省人大代表,面对面沟通情况,听取意见,征询建议。
(七)建立日常联系制度。拓宽与省人大代表的沟通渠道,通过走访、电话、短信、邮件、信件等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络和沟通服务工作。
(八)大力支持省人大领导机关及代表履行监督职责。对省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省人大代表视察或检查财政相关工作,相关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
三、不断提高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九)高度重视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厅领导要亲自审定办理方案,亲自阅改建议答复件,亲自开展重点建议的现场办理。厅属相关处室、单位要严格按照办理要求,科学制定办理方案,及时、高效、优质完成办理任务。
(十)提高规范化办理水平。结合新的办理实际,修订完善厅机关建议办理规定,进一步实化办理要求,硬化办理措施,完善办理机制。厅属相关处室、单位要严格按照厅办公室制定的工作流程图,规范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
(十一)提高办理实效要加强沟通省人大代表建议主办件的沟通率必须达到100%,会办件也要最大程度地多沟通、多汇报、多协商。要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对代表建议中反映的实际问题当时能办的直接办,当年能办的不结转;当前暂不具备条件的要制定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因政策、财力等原因确实解决不了的要主动向代表说明原因、说清理由、赢得理解。要注重吸纳代表建议中各项合理化建议,要虚心听取、及时改进代表建议中对财政工作提出的批评意见,努力提高代表满意率。
四、相关工作要求
(十二)厅机关成立以厅长为组长的与省人大代表沟通联系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和领导沟通联系工作。
(十三)建立定向联络制度。厅属各处室、单位要按照业务对口的原则,负责与省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系统省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工作。
(十四)建立代表意见建议落实和反馈机制。厅办公室要加强与省人大代表沟通联系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统筹实施,并负责及时归纳整理、转办省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相关处室、单位要认真研究提出答复意见,并及时反馈。特别是对代表建议的采纳运用情况、对代表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要专门通报并反馈相关人大代表。对沟通联系工作碰到的新情况取得的重大进展和经验,相关处室、单位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厅领导汇报。
(十五)改进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走访人大代表、现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开展调查研究要轻车简从,不搞迎送;召开座谈会要务实、简朴;与代表沟通联络要谦虚、真诚;要坚持以人为本,走访人大代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及其他活动要以代表自愿和方便为前提。
(十六)加强督查督办。厅办公室要将各处室、单位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系工作、对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反馈落实工作纳入厅重大工作督查督办范围,严格督促,适时通报。
(十七)强化工作考核。厅人事教育处要将各处室、单位与省人大代表沟通联系工作情况纳入处室、单位年终考核范围,对与省人大代表沟通联系工作不重视、不主动、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