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三措施严防扶贫专项资金“趴帐”闲置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7年12月06日 00:00 【字体:

  北湖财政通过规范资金拨付流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资金监督检查等措施,严防扶贫专项资金“趴帐”闲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全区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全面完成省市区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指标任务。

  一、规范资金拨付流程。通过规范扶贫专项资金审核程序和拨付流程,提高资金拨付效率。中央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由区财政根据上级指标文和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资金安排文件,将指标下拔到乡镇(街道),扶贫项目完工后,由该区财政局、扶贫办、相关业务部门、乡镇(街道)联合验收,乡镇(街道)负责审核各项目完成和资料的完整情况,审核无误后,采取乡镇报帐的形式予以支付;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由区财政拨到乡镇(街道)扶贫专帐上,实行专款专用,由区级联系领导签字后予以报账。

  二、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乡镇街道、村组、工作队负责加快扶贫项目的实施,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工;项目完工后,加快组织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给贫困户或扶贫项目,决不允许项目验收合格后,资金仍旧停滞在乡镇、村级的账上。该区财政局要求乡镇街道财政所报送扶贫资金拨付进度表,包括资金来源,拨付情况,结余情况,并说明结余原因,防止“以拨代支”等资金“趴帐”闲置现象。该区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扶贫工作调度会,通报各乡镇街道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付情况,对支出进度慢的乡镇街道进行约谈,将支出率较低的问题列入区脱贫攻坚问题清单,督促各乡镇街道做好整改落实。

  三、强化资金监督检查。一方面创新资金监督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督”平台加强扶贫领域资金监管,将扶贫资金录入“互联网+监督”系统,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同时,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督促村组将扶贫资金和项目在所在行政村的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且保存照片资料备查,确保公开透明。另一方面加强资金检查,该区审计、财政两个部门抽调20多人,分成四个组对全区各个乡镇村组2013年以来中、省、市和区级的扶贫资金使用和产业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乡镇村及时整改;对因为工作迟缓造成资金滞留超过两年以上的,由区级财政收回后统筹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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