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17年湖南省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建设项目申报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7年01月19日 00:00 【字体:
  

  湘人社函〔20176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149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532号)和《湖南省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建设项目实施办法》(湘人社发〔201558号)和《湖南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628号)精神,推进我省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研究决定,依托技工院校实施2017年省级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申报等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建设项目实施范围原则上是湖南省行政区域内,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技工院校。

  (一)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单位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能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明确;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违规办学行为、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群体事件、无资金使用上的违规违纪记录。

  (二)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年培训规模不少于30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占20%以上。

  (三)与三家以上省重点优势产业或本地重点发展产业的大、中型企业建立了较为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有三个以上专业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培训实习方案等由学校和企业共同研究确定,并与合作企业共建了培训实习基地,聘请企业或行业的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四)对湖南省武陵山片区和罗霄山片区申报校企合作平台建设项目的单位,可给予适当倾斜。

  二、项目实施期限

  2017年的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建设项目从批复之日起开始实施,为期2年。

  三、项目实施程序

  (一)申报:上报申报材料,包括基本情况,现状分析、发展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效益等,并由申报单位所属省直一级部门预算单位(省直企业)和所在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进行现场考察并提出初审意见。各主管部门(单位)和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项目评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量化评分;各单位负责人进行答辩,由专家组进行评分;专家组依据材料评分和答辩得分两项综合评分排序情况,初步拟定项目建设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对专家拟定的项目建设单位情况进行审核,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三)社会公示: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湖南省财政厅网站上对拟予确定的项目实施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四)正式公布:公示期满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发文公布项目单位名单。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2017年湖南省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建设项目的报告,需介绍学校基本情况,并充分说明申报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2017年湖南省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一式四份)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三)2017年湖南省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四)与三家以上企业签订的校企合作协议书。

  上述材料除以纸质形式上报外,同时附电子文档一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120日,愈期不予受理。

  五、项目资金拨付

  省财政厅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安排资金,用于支持2017年湖南省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建设项目。2017年共支持不超过10个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建设项目,每个项目补助100万元,分两年拨付,每年拨付50万元。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应严格按照《湖南省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建设项目实施办法》(湘人社发〔201558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市县级政府或主管部门也要积极安排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0731-84900041  hnpx@sina.com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

    0731-85165734 

  附件: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实施方案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16

  (此件依申请公开)

  (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7111日印发

  附件1

  2017年湖南省技工院校

  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单位                     (公章)

                          

  主管单位                     (公章)

  填报时间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一、请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仔细核对。

  二、文字描述要说清时间、内容、结果,抓住重点,叙述简要。

  三、此表请使用A4纸,双面印,左侧装订,一式四份连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

  

  一、申报学校基本情况

基本

信息

单位名称

是否国家、省级重点

单位主管部门

全日制在校学生(人)

通信地址

邮 编

学校网址

办公室

电话

E-mail

联系人

办公室

电话

E-mail

面积

与仪器

占地面积(亩)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校舍建筑面积(平方米)

教学行政用房面积(平方米)

实训场所占地面积(平方米)

实训场所建筑面积(平方米)

仪器设备

总值(万元)

大型专用仪器设备

数量(台/套)

生均(元)

总值(万元)

实训自开率(%)

近三年年均为社会培训人次

办学经费与师资

近三年办学经费相关数据

总额(万元)

生均(元)

2014

2015

2016

2014

2015

2016

财政拨款

学费(含住宿费)

自筹经费

其它

教职工总数(人)

专任教师数(人)

兼职教师数(人)

具有行业企业经历的教师数(人)

具有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数(人)

专业

情况

专业数

稳定招生专业数

近三年平均就业率(%)

主干专业情况

序号

专业名称

设置时间

年招生数

在校生数

累计毕业生

近三年平均就业率(%)

规范

管理

                                                        (可加附页)

培训

能力

                                                        (可加附页)

师资

队伍

                                                        (可加附页)

校企

合作

                                                              (可加附页)

申报

单位

意见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市州人社部门、财政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意见

市州人社部门负责人签名:

市州人社部门公章:

市州财政部门负责人签名:

市州财政部门公章:

省直一级部门预算单位

(省直企业)负责人签名:

公章:

专家组

审核意见

专家签名:

备注

  附件2

  湖南省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研修平台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单位:                    (公章)

  主管部门:                    (公章)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一、《实施方案》要按照本通知相关要求,如实填写。

  二、《实施方案》须制定项目建设总体目标,要有可量化的考核指标。各项目须明确可监测指标和经费预算。

  三、填写内容文字要准确简练,内容要重点突出,数字要精准无误。

  四、填写内容的字体为仿宋_GB2312,字号为五号,行距为固定值16磅。

  五、《实施方案》请使用A4纸,双面印,左侧装订后一式四份连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2、项目工作基础(按照本通知申报条件要求,简述已具备的条件和已有的校企合作工作基础)。

  二、项目实施工作目标及主要内容

  1、项目实施工作目标,要按照本通知总体工作目标项目产出来制定,体现可量化、可监测。

  2、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方案及推进举措,包括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联合招生招工方式、教学方案制订、课程体系开发、教学过程安排、标准和制度建设等。

  3、年度进展计划。

  4、平台建设预期成果和效果,包括成果形式、预期推广、应用范围、受益面等。

  三、主要保障措施

  1、工作机制,包括管理机构的总体架构、基本职责、人员组成、责任分工以及考核奖惩措施,项目建设的管理机制等。

  2、经费保障,包括省财政补助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地方、学校、行业、企业和其他方面的经费筹措措施,以及其他方面的物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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