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09月05日 13:12 【字体: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副厅级事业单位,负责全省农业机械化工作。主要职能有以下八个方面:

1、研究提出全省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研究拟定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作业规范、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指导全省农业机械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机械信息网络建设;研究拟定农业机械基层服务组织服务规范;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4、根据国家农机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我省农机化产业政策建议,引导农机、畜牧渔业机械、植保机械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5、研究拟定农业机械化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参与研究拟定有关农业机械化科技政策;组织重大农业机械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开发。

6、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认证管理。

7、研究提出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各项资金计划;负责农业机械化各类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

8、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和省农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处、科教质量处、监督管理处、机关党委、人事处、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等8个处室。

纳入省农机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4个,包括:一级预算管理单位1个即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二级预算管理单位3个即湖南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湖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省农机化技术推广站)、湖南省农机化高科技示范园。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入情况

2015年收入决算总计7274.1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3910.0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9万元,其他收入4.79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3330.34万元。

(二)部门支出情况

2015年度支出总计503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7.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83.2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44.02万元),系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706.9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918.09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1788.83万元),是我局为完成全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技术推广、试验鉴定、执法监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管等项目支出。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88.87万元。

基本支出2327.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12.82万元,公用经费14.21万元;

项目支出2661.84万元。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8.38万元,比预算减少73.24万元,降低42.67%。分项为:因公出国()费支出9.4万元,比预算减少8.6万元,降低 47.78%;公务接待费支出20.43万元,比预算减少56.2万元,降低73.34 %,共接待170批次、1372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56万元,比预算减少8.44万元,降低10.96 %,无购置费,年初保有量16台,年末车改移交机关事务局8台,年末保有量8台。

2015年我局完善了《湖南省公务接待用餐管理办法》、《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车辆管理制度》,并印发了《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财务报账服务指南》,内容涵盖国家和省及本局有关运行经费的政策规定、局机关运行经费报账流程,系统上下严格执行预算,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机关运行维护费支出157.39万元,主要包括:抚恤金4.94万元、水电费19.78万元、印刷费6.09万元、差旅费30.92万元、维修(护)费22.04万元、办公费3.04万元。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83.33万元,主要为整个系统办公设备购置、办公家具购置等。

6、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5年我局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已全部上交非税收入,并纳入预算管理。

7、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63号)要求,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我局2015年部门整体支出、购机补贴工作专项资金、农机技术推广与培训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形成了绩效评价报告,并已在门户网站公开。

 

(二)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建议

由于我局有3个离休干部,其中一人因病常年住院,光此一人每年所需医疗费高达30余万元,医疗费严重不足,因此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中列支,造成此经济科目决算金额较多。建议提高离休干部医疗费标准,解决离休干部医疗费缺口问题。

四、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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