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税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09月08日 12:01 【字体:

2015年度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系统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省地方税务局是主管地方税收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参与研究全省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三)承担组织实施全省地方各税种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四)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七)负责编报地方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地方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八)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地方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本系统金税工程建设。

(九)对省级以下地方税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十)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全省地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有省地税局机关及两个直属单位、系统财务、系统装备、14个市(州)地方税务局、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共计独立核算机构184个。

三、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总收入445801.13万元,其中:1、财政拨款收入111380.06万元,包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8331.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048.76万元;为省地方税务局及所属各级预算单位当年从省财政取得的资金。2、其他收入334421.08万元,为省地方税务局及所属各级预算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市县地方财政补助收入、存款利息收入、零星杂项收入等。3、年初结余和结转196790.14万元,主要为市县地方财政补助收入结转,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由于政策因素和客观条件变化等情况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5年总支出419594.49万元,其中:1、财政拨款收入113814.80万元,包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804.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048.76万元。2、其他305741.72万元。3、年末结转和结余222996.78万元。主要是市县地方财政补助收入结转,主要用于总局安排部署的金税三期工程及相关税收信息化建设、税务稽查办案、干部教育培训、税务登记证及发票管理、代征代扣代缴手续费、国地税合作、办税服务场所维修改造、纳税服务及税收宣传等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80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8268.87万元,项目支出12535.1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基本支出98268.8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955.13万元,主要是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社会保障费等方面的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2156.35万元,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等方面的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666.78万元,主要是按国家规定发放给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及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其他资本性支出490.6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2、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项目支出预算12535.13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专项工作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819.89万元,主要用于税法宣传、代征代扣手续费、税制改革等方面;其他资本性支出4715.24万元,主要用于专用设备购置、金税三期信息网络建设等征管信息化建设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13190.84万元,较上年实际支出减少2920.67万元,较上年减幅18.13%

(四)省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06.71万元,主要是保障省地税局机关运行支出,用于省局机关人员支出及购买货物和服务等各项支出。

 



附件:2015年度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系统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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