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2016年预算公开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03月07日 20:18 【字体:

湖南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2016年预算说明

湖南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属正厅级事业单位,隶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宣传湖南,加强湖南与上海的经济技术合作,为湖南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和先进管理经验牵线搭桥。

(二)围绕省委、省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发信息资源,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强化综合信息处理手段,开展专题信息调研,为省委、省人民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三)负责与上海的党、政、军机关、湘籍人士和各界人士的联络,争取他们对湖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支持帮助。

(四)负责省领导在上海的接待服务工作;为省直单位和各市、州在上海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提供方便。

(五)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对省直单位,各市、州、县和大型企业设在上海的各类联络机构进行管理、协调和指导。

(六)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湖南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739.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9.3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739.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0.34万元,教育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9.3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739.3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厅本级一家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0.34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52.84万元,上升33%。增加52.84万元是因根据2016年办事处工作计划安排,为进一步拓展“长三角”地区经济信息调研工作,加强我办与上海市直机关、湖南省直机关的政务联络增支的差旅费、办公费、一般业务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8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5年持平,但公务接待费增加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10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因2016年将举办2016年“沪洽周”活动,预计接待人数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因2015年对部分车辆进行了大修理,2016年没有此项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2016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解释: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费等支出。

                             湖南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2016年预算公开表(全套17张专项检查参考)上海办事处.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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