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03月07日 16:56 【字体:

湖南省信访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省信访局为省委、省人民政府主管信访工作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省委、省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2.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委和省人民政府及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市州、县市区和省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处理落实情况。

3.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省委、省人民政府提供信访信息。

4.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省赴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协调全省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5.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规定和法规草案;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理论研讨;指导全省信访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

6.掌握全省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措施;对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7.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及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湖南省信访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湖南省信访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945.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1945.5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945.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9.40万元,教育支出3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1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45.5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304.5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641.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等。其中:业务工作经费381万元,主要用于接访、办信日常工作经费;“人民来信绿色通道”运行维护费;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专项经费;省长信箱办理、网上信访、信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及信访理论研究课题资金等专项支出;运行维护经费260万元,主要用于长沙分流中心日常维护和管理经费;接访大楼、办公大楼运行维护费;安检安保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省信访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的拨款预算168.40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107.68万元,下降39%

2.“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7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5年减少47万元,主要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大幅下降。

3. 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4.05万元。

六、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 “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6年预算公开表(全套17张专项检查参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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