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8年03月02日 22:38 【字体: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我厅是负责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政府组成部门。内设机构为13个:办公室(政务中心)、政策法规处、住房保障处、城乡规划处(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房地产监管处、建筑管理处、城市建设管理处(园林绿化管理处)、建设监督处、勘察设计处、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计划财务处、村镇建设处、人事教育处;另按规定设立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机关党委2个处室。设有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省世界遗产与风景名胜保护研究中心、厅信息中心、省建设干部学校、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7个直属单位,其中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省建设干部学校为二级预算单位。我厅主要职责是: 

  (一) 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工作。拟订全省推进新型城市化、城乡规划、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 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全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指导规范保障性住房的经营管理。    

  (三) 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省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省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四) 承担全省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责任。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全省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城乡规划的审核和报批。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审核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城乡规划的执法和监察。    

  (五) 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省级工程建设工法、地方定额及其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拟订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告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指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办法、经济参数的实施。    

  (六) 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济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七) 指导和管理全省建筑活动。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贯彻国家和我省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法律、法规,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勘察设计咨询、工程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劳保统筹、工程监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八) 制定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和公用设施建设、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省风景名胜区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省重点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审核世界(国家)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 承担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其开发和利用。    

  (十) 承担规划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省重点镇的建设,组织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十一) 承担推进全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制定全省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十二) 承担推进全省城镇减排的责任。组织实施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实施,推进城镇减排。    

  (十三) 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四) 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包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开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 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 

  2、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3、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4、湖南省建设干部学校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厅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使用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0,093.7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863.2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30万元,其他收入0.5万元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收支数额为0。收入较去年减少61,606.53 万元,其中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资金35,000万元于2017年已到期,省财政已扣减我厅2018年部门预算,另有新型城镇化试点资金10,000万元和新型城镇化省级引导资金16,603.53万元为对市县的转移支付,2018年不再列入部门预算。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0,093.70 万元,其中,教育支出726.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3.4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923.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0.2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1,606.53万元,其中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资金35,000万元于2017年已到期,省财政已扣减我厅2018年部门预算,另有新型城镇化试点资金10,000万元和新型城镇化省级引导资金16,603.53万元为对市县的转移支付,2018年不再列入部门预算。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中央规定,从2018年起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部门预算中不再包括对市县转移支付等相关支出,因此部门预算收支数较去年有所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63.2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基本支出预算数为6,131.2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项目支出预算数为3,962.4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536.44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施工图审查服务2400万元,新型城镇化建设如城管体制改革、城市双修双改、住房保障、建设市场稽查以及全省安监人员生产考核等专项工作经费1136.4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26.0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数字城管一期的建设。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厅本级、省建设造价管理总站4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20.12万元,比2017年预算有所增加,主要用于“双修双改”等硬性工作任务的落实。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3.7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4.9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8.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为0),因公出国(境)费6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12.36万元,主要是我厅公务接待人次逐年减少、厅所属单位报废车辆,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降低了公务接待的支出预算10.36万元和公车运行费支出预算2万元。“三公”经费也随之减少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05.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46.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59.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7年年底,全厅固定资产4,203.47万元,其中房屋2,094.19万元,车辆19台,金额511.82万元,其它固定资产1,597.46万元。2018年拟新增38.07万元,主要是电脑及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 

  5.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说明  

  2018年共计安排了项目支出3,536.44万元,主要用于厅本级安排的各专项工作和特定的项目支出。拟重点安排的项目有:1、全省施工图审查服务费专项2,400万元;2、全省数字城管建设专项426万元;3、厅本级各类信息系统运行维护185.7万元。以上专项的安排主要是为贯彻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精神,切实提高施工图审查效率,减轻企业负担,推进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我厅拟采用“全省政务云+统一采购应用软件+市县配置终端”的模式组织建设。即全省统一采购开发一套标准数字城管系统,并配发给市县使用同时积极探索内部技术支持与服务外包相结合的信息技术保障机制,建立完善故障感知、响应、分析、处理、归档等流程,实现信息技术服务保障全覆盖,以确保全厅IT系统有效运行。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部门支出总预算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6、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8、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9、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7、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2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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