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委政法委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03月07日 16:53 【字体:

湖南省委政法委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是省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二)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三)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开展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四)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五)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省政法机关开展政法综治正面宣传、依法处置政法综治舆情,负责省委政法委信息发布工作,推动全省政法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七)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好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八)组织查处政法系统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

(九)承办省委、省政府和中央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省委政法委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委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各项业务专项工作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2661.9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2661.9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438.76万元,教育支出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9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61.9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411.9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249.9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199.93万元,主要用于省综治办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执法监督特派专员工作、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法学会专项工作、见义勇为奖励经费、全省检法司干警保险经费、设备购置及信息网络及软件购建更新等方面;培训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培训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委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37.83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 39.5 万元,下降 29 %

2三公经费预算

2016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96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34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12 万元。2016三公经费预算较2015年减 45 万元,主要是今年推行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配备比例减少,随之预算减少。

3、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省委政法委本级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90 万元,其中,一般会议服务及培训预算 70 万元;办公类家俱预算 5万元;计算机及打印机等设备购置预算 15 万元。

4、其它说明

委机关本级无政府性基金拨款及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故无此项预算收入与支出。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6年预算公开表(全套17张专项检查参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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