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5年08月23日 15:56 【字体:

 

财政局:

为支持你市(州、县)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经研究,决定下达你市(州、县)2015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万元(已扣除预拨资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拨付的城乡低保、五保、临时救助资金,收入列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22 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城乡低保资金由市县根据需要自行分配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资金额度,支出功能科目分列2015年政府支出分类科目第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和第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临时救助资金列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五保资金列第 2082102 农村五保供养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均列第30306救济费。医疗救助资金支出分类科目列第2100509城乡医疗救助,经济分类科目列第30307医疗费

二、省财政采用因素法分配社会救助资金,主要参考财政困难程度、地方资金安排情况、资金结余情况、动态管理情况、保障对象人数等因素。市县财政、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要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1号)和《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3217号)等文件的要求,统筹地方资金情况,加强社会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同时,要加强基础工作,加强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加大资金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2015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 

 

湖南省财政厅

                                                              2015823

湘财预〔201578



2015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xls

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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