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7年07月14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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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农指〔2017〕106号
相关市、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经研究,现安排你市(州、县)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用于对受灾群众购买种子、化肥、农药、柴油等生产资料补助以及修复因灾受损的农业设施给予适当补助。请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119防灾救灾”,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请加快执行进度,确保专款专用。资金使用中的相关情况,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省农委。
附件:湖南省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7月7日
湘财农指〔2017〕106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