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建指〔2017〕228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试点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通知
有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7年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试点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17〕257号)和省发改委、省农委《关于转发下达我省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项目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7〕489号),现下达你市(县)2017年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 万元。此款列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经济科目“309基本建设支出”。
请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履行好相关职能,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强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核。同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2017年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试点项目中央预算内
基建资金明细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9月1日
2017年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试点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