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补助助理全科医师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经费的通知
湘财社指〔2016〕102号
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财政部 卫生计生委 中医药局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公立医院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财社〔2016〕56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省直管县、单位)2016年中央补助助理全科医师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经费 万元,请列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经济科目列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省直有关单位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助理全科医师培训项目。从2016年起,国家要求各地实施助理全科医师培训项目,主要是对医学专科毕业生在完成医学院校教育之后,以助理全科医师的身份在认定的培训基地接受以提高临床能力为主的系统性、规范化、标准化培训,提高医师队伍执业素质和实际诊疗能力。培训模式主要为“3+2”,即完成3年医学类专业专科教育的毕业生,在培训基地接受2年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二、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该项目从2014年起开始实施,主要是对医学本科毕业生在完成医学院校教育之后,以住院医师的身份在认定的培训基地接受以提高临床能力为主的规范化培训,提高医师队伍执业素质和实际诊疗能力。培训模式主要为“5+3”,即完成5年医学类专业本科教育的毕业生,在培训基地接受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请迅速将资金下拨到有关单位,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2016年中央补助助理全科医师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经费安排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8月31日
湘财社指〔2016〕102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