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非税收入收缴结算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

非税收入收缴结算工作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执收单位,各省级非税收入代理银行省分行,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处):
为确保省级非税收入资金安全,切实提高收入收缴结算效率,规范单位执收和银行代收行为,根据《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财库〔 2013 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库〔 2014 175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2017 76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湖南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湘财非税〔 2013 7 号)、《湖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关于明确省级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库〔 2017 10 号,以下简称《通知》)、《湖南省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委托代理协议》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省级非税收入收缴结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 2017 年度省级非税收入代理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委托代理行为,提高代理银行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017 2 月,我厅通过公开招投标新确立了 15 家商业银行作为 2017 年度省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代理银行(账户情况见附件)。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非税局)负责在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内统一更新省级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信息。省直各部门、执收单位,各省级非税收入代理银行应分别通过执收单位子系统、银行代收子系统更新省级代理银行账户基础数据,并及时通知缴款义务人使用变更后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二、提高收缴结算效率,及时准确处理待查收入
为提高待查收入结算效率,有效落实审计整改要求,省直各部门、执收单位、各省级非税收入代理银行应按以下措施部署落实:
   
(一)推广应用电子缴款方式。 省直各部门、执收单位应重点优化收缴业务流程,减少柜台缴款,创造条件推广应用电子化缴款,积极接入湖南非税移动缴费平台,基本实现收入直缴财政,有效控制待查收入产生的源头。省属公办学校应于 2017 8 月前全面推行电子化缴款。
   
(二)规范执收单位代收机制。 一是规范省直各部门、执收单位代收银行选择行为。根据《指导意见》、《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的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为提高工作效率,防范廉政风险,加强代收银行、执收单位与财政部门对账,明确各自责任,各部门、执收单位原则上选择一家代理银行办理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并于 6 月底前将选择结果报送省非税局。二是创新收入归集方式。对省级待查收入规模较大的单位,一对一增设省级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二级子账户,用于归集其收入。代理银行按周向子账户对应的执收单位提供资金流水对账单,并配合督促其及时开票确认收入;同时按月向省非税局提供该子账户归集的待查收入处理情况,以有效解决非税收入收缴信息不对称的难题。
   
(三)优化收入会计核算方式。 省直各部门、执收单位中有按规定需先预缴、后审核的有关收费项目,请出具相关文件报告,经省非税局研究后将对预缴的待查资金按 预收收入 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待有关收费项目审核通过后,将预收收入确认为非税收入。 省非税局将定期对上述规定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执行情况作为审计答复、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考核以及单位票据领用的重要依据。省直各部门、执收单位应分别于每年 7 15 日前和次年 1 15 日前主动完成半年度( 1 6 月)和年度( 1 12 月)对账,对 1 年以上未核对确认的待查资金,省非税局将直接缴入国库,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由政府统筹安排。
三、加强省级非税收入代理银行代收工作
   
省级非税收入各代理银行应严格按照与省财政厅签订的《湖南省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委托代理协议》,积极配合省非税局做好非税收入收缴结算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内部制度。各代理银行应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和代收协议等及时制订下发省级非税收入代理业务工作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内控机制,有效防范风险。二是规范日常业务操作。严格按照 首家网点受理责任制 的要求,对未持《一般缴款书》进行缴款的,提供《缴款信息单》,及时向省非税局上传《缴款信息单》电子数据。严格遵循省非税局制定的业务工作流程,准确无误办理资金缴款、收入缴库及退付,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定期组织本系统全省范围内的非税收入收缴代理业务专题培训,制定下发业务操作手册,杜绝业务差错,全面提升代理业务工作水平。

    联系人:王芬芬0731-85165061

                                                   

                                         湖南省财政厅

                                                                                                     201769

 

  



2017年度省级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