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非税局召开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工作推进会

 

 

3月30日,省非税局召开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工作协调推进会议,省公安厅交管局、人民银行长沙支行、银联湖南省分公司及15家省本级非税收入代理银行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省非税局副局长周德贵同志强调了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工作的重要意义,并详细介绍了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流程,就代理银行的各项工作进行了相应部署,要求各单位、代理银行高度重视,迅速落实。省公安厅交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及各代理银行都表示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工作是为解决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核发地以外的省市区发生交通违法,被交通警察现场发现并处以罚款后,产生的处罚缴款难问题,是规范交警执法,方便群众办事的重要举措。按照财政部、公安厅及人民银行的部署安排,今年将在现有首批6个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工作试点省的基础上,新增10个试点省(市),我省是第二批试点省份之一。该项工作将于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当事人凭我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可以到我省确定的代理银行在全国的任意网点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通过此次协调推进会,深化了各单位对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工作认识,明确了代理银行、各单位工作职责、资金落地方式及推进步骤与时间。下一步,我省将制定完善实施方案,并与公安厅交管局、各代理银行一同改造现有系统,试行电子票号,探索票据电子化,提高工作效率,“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征管二处:刘光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