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非税局开展全县政法系统罚没收入执收情况专项稽查
为全面了解我县政法系统罚没收入执收情况及存在问题,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至2015全省政法系统罚没收入收入执收情况专项稽查的通知》精神。我局于7月15至7月27日,对县公、检、法、司等局从罚没收入的执法依据、制度建设、处罚程序、票据管理等方面展开专项稽查,确保罚没收入管理严格规范。
一查执法依据。严格查看是否按照执法依据清单相关规定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决定均在法定权限内作出,做到行政处罚主体合法,行政处罚依据准确。
二查罚没收入处罚程序是否合法合规。首先查看每笔罚没款是否先由各局局务会议按相关处罚规定、标准集体研究决定,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再查是否有私自处罚、以罚代管、重罚轻罚、违反法定程序滥施处罚行为以及随意调整处罚标准等违规行为。再查是否依据《桃源县罚没物资处置工作规程》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最后查是否做到了“即罚即缴”、实现了“罚缴分离”,无截留、坐支、挪用等情况。
三查票据管理。在使用罚没票据过程中罚没款数额与票据数额内容的填写是否保持一致,整个罚没收入票据管理是否规范、使用合理。
四查罚缴分离制度。查是否严格遵守罚缴分离制度,对定期内(2014至2015年)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存根、往来收据存根,罚没款定额收据存根进行核对,确保票据使用与收缴款项保持一致,杜绝截留、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罚没收入的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通过此次专项稽查,发现县公安局、法院、森林公安局等单位存在资金缴存不及时;票据使用不当; 缓交、免交非税收入手续不健全等问题。涉及金额247.8万元,我局已于9月7日下发非税稽查整改通知书,严格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桃源县非税局 刘超球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