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自然风景区1992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在国内外享有盛誉,随着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观赏价值和知名度不断提高,景区保护的任务和难度越来越大,财政投入日益增多。为了确保风景名胜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张家界市专门出台了《武陵源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费管理办法》,《办法》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科学编制年度预算。进一步加强武陵源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费的使用和管理,年初精心编制武陵源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费收支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核心景区建设,严格预算执行,监督资金管理,提高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的使用效益。
二、足额征收资源有偿使用费。今年我们联合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对核心景区各门票站、载人工具和二级景点的门票收入核算情况、收入分流情况、免票登记情况进行专项稽查。通过稽查,进一步规范资源有偿使用费的征收管理,堵住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中可能出现的漏洞,确保资源有偿使用费应收尽收。截止2016年10月底市本级共征收资源有偿使用费6462万元,其中:武陵源核心景区资源有偿使用费862万元、市管部分旅游景区景点、载人工具资源有偿使用费5600万元。
三、管好用好资源有偿使用费。严格按照《武陵源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费管理办法》,对资源有偿使用费实行预算管理,在进一步规范资源有偿使用费收入的征收基础上,切实加强资源有偿使用费的使用管理,特别是在资源有偿使用费使用方向上,努力按资源有偿使用费的有关规定,支持核心景区移民拆迁建镇、景区提质维护改造等,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核心景区提供强力资金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