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关于公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有关目录清单的公告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 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 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现公布《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湖南省涉企行政事业 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湖南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各市州、省直管县 市财政局、发改委要按要求及时做好相关收费公示工作。目录清单之 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 组织有权拒绝缴纳。中央在湘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 目,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执行中行政事 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发生变化,我们将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