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县:“四举措”强化涉农财政资金监管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24年10月16日 11:05 【字体:

通道县“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为抓手,通过完善监管体系、健全监管制度,提升涉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控资金使用风险

持续做好涉农资金监管。一是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资金专款专用,专账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程序。二加快资金拨付工作,主动简化流程手续,在规定程序范围内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确保按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切实提高资金运行效率。三是强化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监管,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落实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严格按规定要求使用资金,强化监管措施,加强项目管理与监管,严禁套取、挪用或滞留。

落实涉农资金动态监控。对各级各类财政涉农资金分配、下达、支付及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等情况进行逐环节全流程监控。一是建立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台账,根据资金下达情况,建立我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总台账,实行精细化管理。二是完成直达资金平台工作任务,实现直达资金运行过程可记录、风险可预警、责任可追溯、绩效可跟踪。

完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管理。一是完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建立绩效管理办法,明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绩效评价范围、评价重点、组织方式和责任主体,完善绩效评价程序,提高绩效评价的可操作性,强化监管措施。二是开展绩效评价全覆盖,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资金支出进度及推进措施进行核查做到全覆盖,确保绩效评价工作取得成效,确保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完整、高效。

加强部门间监管协作。加强与行业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实现监督计划协调、信息共享、成果互用,形成协商、协作、协调的顺畅监管机制,进一步增强监管合力。


通道县:“四举措”强化涉农财政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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