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财政局:出台十条重点措施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24年04月19日 17:08 【字体:

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这意味着党政机关精打细算、厉行节约过紧日子不是一时的事,而是一直的事,不是一时之需、权宜之策,而是一贯的、长期的、常态化的工作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近日,隆回县出台十条重点措施,从四大方面对全县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提出明确要求,推动各级各部门过“紧日子”成为习惯和常态。真正将“好钢用在刀刃上”,把每一分钱花在关键处、花出最大效益。

厉行节约,全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一是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坚持“可花可不花的一律不花,可以少花的尽量少花”,严控日常运行成本,降低网络使用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不得超标准超规格购置办公设备,原则上不新增通用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设备严格按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执行。推行无纸化办公,用好管好自动化办公系统,非保密资料提倡使用电子设备,确需纸质打印的应双面打印。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加强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的使用管理,严格控制一次性消耗品的使用。大力推行重点用能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节能减排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二是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审慎评估各类文化、体育和宣传活动的必要性和经济效益,减少不必要的支出。优化活动策划和组织方式,降低活动成本。未经批准,不得使用财政资金支付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各类活动费用,鼓励各地商协会牵头举办展会、峰会、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规范控制党建、工会等活动开支,活动标准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单位经费补助工会经费标准不得高于2000元/人。严控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社会化购买服务。能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办理的事项不得安排出差,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差旅费在文件限额内据实报销。提倡开短会、小会、视频会、网络培训会,倡导“多会合一”,会议非必要不得租用宾馆场所举行。除必需的专业培训外,原则上不得参加社会中介机构、营利性培训机构等组织的各种培训,原则上不在外地举办会议、不安排出省培训。三是严格固定资产管理。严格办公用品采购,除应急救灾、安全管理、正常报废更换等原因外,在单位财力范围内按计划控制新增购置电脑、办公桌椅等资产。严格资产使用和处置管理,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盘点,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或达到使用年限仍能正常使用的办公设备,原则上不得报废,最大程度实现资源集中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有保有压,强化部门预算源头管理。一是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实现“全口径、一体化”预算编制,以兜牢“三保”底线为财政保障的核心,“三保”支出足额编列预算。严格预算约束,清理各类支出政策,对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的政策和项目,及时调整或取消。严控新增支出,减少预算执行中的追加或调剂,新增支出优先通过部门现有预算调剂解决,无资金来源的各类迎检、考核、评比或配套资金,原则上由各单位自行向上对接、协调解决。规范支出管理,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经费管理。部门工作考核全部归并至全县绩效考核中,不单独审批工作和奖励经费。区分轻重缓急安排资金,把有限财力用在保民生促发展上。凡需县财政配套安排经费,除硬性规定外,禁止该单位资金进行二次分配。严格核定专项资金,执行期超过三年或政策已到期、任务已完成的专项资金一律取消,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精准性。二是规范人员经费开支。规范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编外人员等支出。不得超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个人待遇,严格按预算标准执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规定,严禁单位以补缴方式超限额缴存。严格控制商业保险购买范围及标准,除有文件明确规定外,一律禁止公款购买商业保险。加强财政补助人员资格认证审查,从严清理“吃空饷”、“骗补”行为,凡纪检、审计等部门查出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单位领导责任。严格控制非财政供养人员支出,压减协会、团体等财政经费。编外聘用人员严格按上级规定进行审批,未经审批人员一律进行清退。除公务用车、窗口服务、法律法规有规定或上级有政策规定的情形外,行政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增加使用编外聘用人员。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继续坚持无公函不予接待,一函一餐,严把菜单关,规格不超标,经费不超支,切实厉行节约。坚决杜绝公款吃喝、公款消费,严禁公务接待活动中赠送土特产、礼品等。严格控制外出学习考察次数、规模及时间。从严审批公务车辆年度更新购置计划,严格量化一般公务车辆配备绿色新能源车购置占比40%以上。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鼓励非特殊情况或紧急公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调研、出差、督查、检查等轻车简从,鼓励同一目的地公务活动拼车出行,严控县域外使用公务用车的审批。

硬化约束,从紧管控政府投资行为。突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有资金来源的项目,需要立项的先立项,严格按照“先评审后预算”“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拨款”的原则推进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必须由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策,项目投资总额达到400万元及以上的,必须执行概算审批程序,凡未经概算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不得启动招投标,不得开工建设,不得拨付资金(应急、救灾等特殊项目除外)。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政府投资项目严重超概算行为,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率。严禁违反客观规律大干快上、举债搞“半拉子工程”、违规建设“形象工程”、“面子工程”项目,严禁新建楼堂馆所、民生项目烂尾。

坚持严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坚持绩效前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等政府性资源获取的收入以及部门单位的各类收入全面纳入预算管理,未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开展单位往来资金常态化清理,单位年终结转结余资金全部收回县财政,确需跨年度使用的必须资金按规定程序以后年度中安排。加速推动项目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防止资金“趴窝”,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财务管理,禁止经费混用、串用。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凡财政资金绩效结果不佳的项目,一律取消资金安排。加强资金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县年度绩效考核(财政工作)并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对绩效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单位核减人均公用经费预算标准1000—3000元。二是全面治理拖欠群众救助款和涉农补贴。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目的是为了老百姓过好日子。全面实行阳光审批,持续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强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监管。紧盯群众救助款和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严肃查处套取涉农补贴资金,利用资金申报、拨付、发放权力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优亲厚友以及强制村民购买商业保险、就业指导培训“靠训吃训”等问题,规范和加强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确保好政策真正惠及于农、惠及于民。三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大对项目资金、临时机构(领导小组)经费监管,从严查处虚报冒领骗取资金、违规进行账务处理、巧立名目滥发补助、资金闲置使用进度慢等行为。深入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持续深化拓展纪检、巡视、财政和审计联动,实现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整改共促。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把支出关口。对落实中央及省、市要求不到位,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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