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财政:连续两年获国务院真抓实干督查激励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21年05月12日 10:16 【字体: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1〕17号),对2020年落实稳就业保民生、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16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0项奖励支持措施。

其中,长沙市在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好,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并享受中央利用年度预算单独安排的不低于2000万元的资金奖励,这也是长沙市财政连续两年获得国务院真抓实干督查激励。

2020年,长沙市财政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加强财政管理上出实招、创新招、拿硬招,取得了明显成效,预算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财政体制进一步健全,财政改革纵深推进,现代财政制度框架加快建立。

坚持问题导向,固本强基

始终紧盯财政管理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精准发力,持续用力,促进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着力加强预算编制,突出“三个强化”。强化“零基预算”,打破公共项目预算“基数+增长”模式。强化额度管控,对于二次分配较多的项目,取消或调整项目用途。强化资金管理,压减产业发展专项中直接补贴至企业的资金,对企业的支持更多通过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或以产业基金投入等方式。

着力加强项目库建设,突出“三大举措”。对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库管理,做到严格准入、滚动管理、额度控制。

着力加强信息化建设,突出“三个着力”。着力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着力整合预算编制数据,着力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

坚持效益导向,存量优化

牢固树立“盘活存量就是做大增量”的意识,下大力气盘活存量资金、资产、资源,提升全市“三资”的使用效益。

实行专班操作。建立政府主导、财政主抓、部门主责的盘活“三资”工作机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并制定市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全市“一盘棋”推进。

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倡导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的理念,推动市政府出台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工作方案。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精简和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破解工作难题。

突出工作实效。2020年实现盘活“三资”收入344.28亿元,增加了可用财力,实现了“三资”盘活转化和良性循环利用,达到了“一子落全局活”的效果。

坚持法治导向,依法理财

抓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学习培训和普法宣传,把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各项规定作为预算管理的行为准则,将新规定、新要求落实到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的全过程。

硬化预算约束。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严格审核把关。建立预算执行“季初监测、季中督导、季末通报”管理机制,相应收回执行进度滞后的项目资金,统筹用于其他项目。

实施绩效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对上年绩效评价为“中”及以下的单位和项目,核减或取消下年度资金额度。

强化预算统筹。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使用力度,不断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加强专项资金统筹,强化结余资金统筹,除当年下达的上级资金外,其他结余资金一律不予结转至下年。

坚持制度导向,建章立制

在加强财政管理过程中着力抓住制度建设这个关键环节和举措,为形成科学的理财、用财、管财长效机制提供制度保障。

坚决过“紧日子”。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长政办函〔2020〕9号),完善财政管理制度、严明财经纪律。对非刚性支出、非重点项目支出、低效无效支出、超标准支出“四类支出”一律大幅压减。

规范资金审批流程。先后出台《全面提升财政管理实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审批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并修订完善10余项财政内控制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规范财政库款运行。建立健全下级资金调度机制,每月分两次科学合理调度资金,防范支付风险隐患,并督促区县保持合理适度库款规模、科学高效安排使用资金。建立健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市本级和各区县责任分工,堵塞国库库款管理制度漏洞,并紧盯每日库款余额,优先支付“三保”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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