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十二五”发展规划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10月22日 00:00 【字体: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和加快转型发展的攻坚时期。根据《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湖南财政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既是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指导我省财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对做好未来五年我省财政工作,实现财政改革与发展预期目标,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十二五”时期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紧紧围绕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四化两型”建设,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强化财政支出管理与监督,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区域协调和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等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服务绿色湖南、创新湖南、数字湖南、法治湖南,为我省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和实现科学跨越、富民强省战略目标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二)奋斗目标

根据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从我省财政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合理确定“十二五”财政发展的奋斗目标。

1、财政收入实现新的跨越。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12%,到2015年,全省财政总收入达到3283亿元,年均增加284亿元,5年累计完成13255亿元,比“十一五”期间增加6568.42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015年达到1879亿元,五年累计完成7585亿元,比“十一五”期间增加3878.55亿元

2、财政支出规模和结构更加合理。财政支出年均增长12%,到2015年,全省财政总支出达到4763亿元,五年累计完成19263亿元,比“十一五”期间增加10291.23亿元。“十二五”期间,继续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证农业、教育、就业、科技、社保、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支出需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财政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稳步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面建立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财政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完善“省直管县”改革,建立省直管县的收入组织体系和国库管理工作体制,壮大县域经济,缩小区域财力差距,增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构建省市县共享共赢的长效发展机制。深化财政投资管理体制改革,防范财政风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完善政府投资方式。

二、“十二五”时期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为落实《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战略目标提供财政支持,重点是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综合运用税收、支出、国债等财政政策工具,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着力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均衡性、包容性。

(一)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十二五期间的基本取向是要在保持较高发展速度的同时,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功能,大力整合财政资源,集中财力,重点投向有利于转方式、调结构、抓改革、强基础、惠民生的关键领域。

1、围绕“四化两型”加强财源建设。确保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逐步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一是调整优化工业支柱财源。围绕壮大工业经-济总量,进一步推进市县工业园上规模、创特色、出效益,适当安排资金用于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将园区企业作为今后财源建设扶持的重点,吸引各地资金、人才、技术聚集园区,形成规模财源。二是巩固发展农业基础财源。重点选择一批加工潜力大、产品市场好、增税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予以扶持,帮助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和品牌宣传,支持完善公司带农户联基地的机制,以工业化提升农业产业化,为财政和农民搭建增收平台。三是做大做强区域特色财源。鼓励和引导县市区把财源建设的着力点放在发展本地特色财源上来,实行一定层次的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逐步形成有区域特色的产业集群,支持非公经济的发展,加速新兴财源建设,把资源优势转化为财源优势。四是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健全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体系,适时修订《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尽快出台《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等。五是通过支持扩大消费拉动财政增收。努力筹措资金,积极支持湘菜产业做大做强,大力支持做好家电摩托车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等促消费工作。

2、支持“两型社会”建设。加大财政资金政策支持力度,创新支持方式,推进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加强重点节能工程建设,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建筑节能。完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促进发展新能源、生物质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大力支持重点流域、领域的环境治理,建立健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支持生态建设的长效机制。

3、支持新型工业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采取补助、贴息、减免税费等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国企改革和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做大做强工程机械、有色、轨道交通等优势主导产业,打造我省经济核心竞争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充分发挥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引导作用,大力支持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延伸产业发展链条,积极支持园区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完善支持园区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促进园区经济发展。

4、支持文化旅游产业。确保保障性投入,为文化旅游管理和服务及文物保护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加大开发性投入,促进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充分发挥省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基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文化旅游产业,形成推进产业升级的持续动力,加快文化强省建设和旅游产业发展。

5、支持推进信息化。支持加快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大力推动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推进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建设,积极支持实施三网融合试点,加快推进“数字湖南”建设。

6、支持中小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增加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规模,完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考核奖励机制,加强对中小企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等方面的财税支持,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二)着力惠农富农强农,加快新农村建设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湖南作为农业大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业、焦点在农民。我们要进一步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支持农业发展,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努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取得新进展。

1、突出发展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按照 “整合投资项目,加强投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要求,要进一步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的整合。在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健全机制的基础上,深入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的整合;对县级支农资金整合实行考评奖励制度,大力推进省级支农资金整合工作;严格审批设立新的专项资金,集中财力把现有的支农专项资金做大做强,发挥更大的作用。

2、进一步完善现代农业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突出支持以农田水利和标准化规模种养为重点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提高农民市场化、组织化、专业化程度;突出支持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动植物保护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现代观光农业,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突出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粮食主产区建设,提升土地治理水平;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建立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继续实施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涉农贷款的奖励政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3努力促进农民增收。要充分发挥农业的优势特色,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带动农民增收。要认真落实好各项财政惠民惠农补贴政策,调动农民发展生产积极性,直接增加农民收入;支持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努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大扶贫开发攻坚力度,努力增加扶贫开发地区贫困群众收入,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4、加强支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及部门内部在涉农资金管理方面的职责,各司其职,加强内控,提高效率。完善现行支农资金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完善项目评审优选机制,规范专项资金评审、论证、审核的管理机制;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流程。

5、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和乡村公益性债务清理化解工作;全面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大幅增加奖补资金规模;开展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试点,不断增强农村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提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突出民生重点

十二五期间的基本取向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实行财力向下倾斜,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体制机制,加大对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利益问题的投入力度。到2015年,民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超过60%,新增财力65%以上用于民生支出。

1、大力支持“教育强省”战略实施。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率。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和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落实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和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就学的各项政策,完善城市义务教育扩容改造长效机制。继续提高省属高校预算内生均拨款水平,全面启动高校债务化解工作。落实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提高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落实好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启动学前教育发展项目,大力支持学前教育机构健康发展,加强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有效缓解群众幼儿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积极发展校外教育,逐步在有条件的乡镇设立青少年宫,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均等化。

2、积极促进就业创业。积极落实“六补两贷一扶持”等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完善就业援助制度,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支持实施“创业扶持计划”,以创业带动就业。

3、支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筹措资金,大力支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扎实推进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扩大试点工作,将试点地区城镇无收入居民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努力扩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完善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大力支持民族地区高寒山区扶贫解困力度,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发挥财税政策稳定物价的作用,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

4、积极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以上;支持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和多渠道补偿;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15元提高到25元以上,支持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

5、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落实好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积极推进各类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

6、积极支持文化体育等事业发展。积极推动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支持乡镇文化站、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城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支持农村电影放映、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积极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产业发展;支持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积极支持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四)深化财政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机制

十二五期间的基本取向是根据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进一步完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完善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预算,健全现代国库制度,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快财政法制建设,以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1、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改革。一是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确保财政支出优先满足基本公共服务需要的保障机制。按照财力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切实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二是着力推进预算制度改革。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面取消预算外资金,将所有政府性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增强预算完整性。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分离和相互制衡的机制,强化预算支出约束和预算执行监督,提高预算规范性和透明度。三是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十二五”期间,增值税改革将在一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推行;消费税制度将进一步完善,部分容易产生环境污染、大量消耗资源的产品以及部分高档消费品将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分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推动资源税改革和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地方政府将被赋予一定的地方税政管理权。要根据中央统一部署,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增强税收在促进就业、科技创新、资源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调控功能,充分行使中央赋予的地方税政管理权,强化税收征管。四是推进国有资源使用制度改革。出台《湖南省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逐项制订单项国有资源收入征收管理办法,构建我省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体系,促进国有资源有偿节约使用,开辟政府新兴财源,提高国有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

2、大力探索推行分配制度改革。落实中央十二五规划建议关于改善收入分配的要求,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安排财力,确保第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落实到位,继续推进全省下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研究建立地区附加津贴制度,有序开展全省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支持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全面实施;推进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支持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中央分步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降低中低收入者相对税负,强化对高收入的调节。

3、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一是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的刚性编制,加大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款、农业开发资金、农业保险等实施政府采购的力度,加强公共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管理,依法实现应采尽采。二是继续加强和改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大力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建设,统一全省政府采购程序和文本格式,规范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场所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三是进一步发挥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环保产品、自主创新产品的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4、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一是要认真清理和统计地方债务情况,对融资平台公司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并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二是加快建立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管理信息系统、会计核算和统计报告制度,以及融资平台债务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实现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控;三是规范地方政府担保,实现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内部化;四是增强财政风险意识,建立财政风险预警机制。

(五)立足科学化、精细化,积极创新财政管理

“十二五”期间的基本取向是树立精细化和科学化理念,运用信息化、专业化和系统化管理技术,建立健全工作规范、责任制度和评价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创新财政管理,扎实推进基层财政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规范行政经费管理。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工作,确保行政政法单位履行职能需要,加大对行政政法单位重点业务的投入力度,继续做好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后续工作,完善垂直管理部门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基层和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帮助基层行政政法机关改善工作条件,提高支出保障水平。扎实推进厉行节约工作,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继续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基建经费、接待经费、出国经费、会议经费的管理。加大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格基建项目预、决算管理。积极促进行政政法单位资源共建共享,避免设备设施的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制定鼓励行政政法单位设施装备共建共享的奖励补助办法。

2、提升财政监管水平。应着力机制创新,积极探索、逐步实现财政部门内部广泛联动、齐抓共管的大监督格局,推动市县财政部门逐步建立内外监督相结合,多层次、全过程的基层财政监督新机制。一深化支出监管。强化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动态监督,重点对财政追加事项进行监督;以省级重大和重点项目、民生项目资金为重点,对项目预算、项目管理进行全程监督,切实加强对省直管县的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二加强收入监督。加强以土地出让(转让)为重点的国有资源收益的监督,加强以大中型国有企业为重点的国有资本收益的监督,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监督。同时,还应采取创新措施,强化内部监督,抓好会计监督,开展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3、完善资产管理与绩效评价工作。一是完善管理制度。深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加大对资产使用、处置及收入的监管力度。二是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和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财务管理相结合,不断完善资产配置标准、建立资产配置预算制度,促进资产配置与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认真研究和建立资产使用管理的绩效评价机制,优化行政事业单位增量资产的配置,盘活行政事业单位的存量资产。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建立资产管理考核制度,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四是推进绩效评价。加大宣传力度,树立绩效预算管理理念,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创新绩效评价工作机制,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推广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不断提高财政支出使用效益。

4、推进乡村财政财务管理一是完善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实行乡镇细化预算、综合预算,实施重点监控,强化预算约束力,建立乡村财政财务管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推广应用乡村财政财务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二是加快推行村账乡代理。抓紧完成村账乡代理工作在全省的全面覆盖,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积极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三是加强乡村债权债务管理。积极探索和推广乡村债权债务管理的新模式,鼓励、引导和督促乡村两级积极化解债务,并将控债消债成果纳入各级干部的政绩考核。四是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发挥乡镇财政就地、就近实施监管的优势,对下达至乡镇区域范围内的财政性资金,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五是加强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增加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项目,强化数据管理与账户管理,做好惠农补贴发放系统的整合建设工作。全面推广应用惠农补贴信息语音查询系统,进一步完善乡镇财税数据中心系统。

5、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一是加强全省信息化建设的机构建设、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二是推进市州财政业务应用支撑平台建设,推进县市区财政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三是加强业务系统建设、升级、维护、合并。包括指标管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收入与支出横向联网、公务卡管理、非税收入管理、政府采购电子平台、资产管理、行政办公管理、投资评审、财政监督管理等系统。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以中心机房、网络、数据存储备份系统、安全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为主要内容的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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